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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老人坐公交不刷卡,掌掴女司机上热搜

原标题:又一老人坐公交不刷卡,掌掴女司机上热搜

又一则老人坐公交不刷卡掌掴女司机的新闻闹得沸沸扬扬,在这条新闻的前几条有一则老人盗窃被抓跪地磕头道歉。前几天农村老人集体盗窃南瓜的新闻还没有散去一则又一则的“老人”新闻冲上热搜。老人们最近这么活跃吗?

先从法律的角度分析老人的行为已经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可以依法对其进行行政拘留,女司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老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并要求老人公开道歉。只有通过法律的途径才能告诉那些不守规矩的人明白胡乱作祟的下场。

每每看到类似的新闻出现在网上时我就很纳闷,为什么社会教导我们尊老爱幼但却会发生大量的老人为非作歹的新闻,细究原因我们应该不难发现这些老人都喜欢不遵守社会秩序。比如第一则新闻是因为坐公交不刷卡,第二则新闻是因为老人偷牛肉干,第三则新闻是因为老人集体偷南瓜。因为前一行为就是不守规矩的行为导致后续发生的事情更不守规矩。第一则新闻的老人掌掴了女司机,集体偷南瓜的老人因为当事人报警连夜将南瓜砍烂报复。种种行为真是令人咋舌。

在此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呼吁广大群众对自己家里的长辈一定多多科普相关的法律知识,触犯法律必然会引发不利后果不能因为一时糊涂让家人蒙羞。

仔细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上述只是行政处罚,如果情节过于严重将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不利后果远远大于行政责任,望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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