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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市专精特新申报条件及奖励

今年6月,国家工信部发布《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进一步明晰了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路径:“千企入库”→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形成梯度培育体系。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中小〔2022〕36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入库培育和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网上申报

企业通过“江苏省千企升级平台”(https://www.smejs.cn/qqapply.aspx)进行网上申报(具体要求参阅系统内相关说明)。

申报系统于7月25日开放8月28日关闭,企业尽量于8月中旬完成填报,往年已入库的培育企业和已获得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企业也须同步进行信息更新

02审核确认

园区将于8月29日前“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子系统”对企业入库填报和数据更新进行审核确认,请申报企业8月28日前务必完成系统填报

03开展评价

园区将于9月2日前对照《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审核确认的入库企业进行综合评价,确认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并将名单报市工信局备案。市工信局将视情抽取部分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核查不通过取消认定资格。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将从入库企业中推荐,原则上从创新型中小企业中遴选。

:2022年园区级专精特新申报项目即将开始,申报企业需为本次千企入库企业,请今年准备申报园区级专精特新项目的企业本次务必申报千企入库项目

市级奖励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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