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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在自家地里投毒玉米毒死 9 只羊被判刑,极端“维权”不可取!

原标题:村民在自家地里投毒玉米毒死 9 只羊被判刑,极端“维权”不可取!

近日,山西临汾洪洞县人民检察院通报一起村民在自家地里投毒的案件。

2021年2月,杨某自家药材地经常被羊群踩踏、啃食,因气不过,于是拿出农药浸泡过的玉米粒撒地里。不过防止人误食,杨某在药材地的东西两侧,各放置了写有“小心有毒”的纸箱片作警示。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次日,同村村民张某又放羊至该处,9只山羊吃了有毒玉米粒后果然死亡。

案发后,杨某经传唤主动到案供述犯罪事实,赔偿被害人23600元并取得谅解。但不久洪洞法院还是判决杨某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本案中,杨某明明在自家药材地撒有毒玉米,还在药材地的东西两侧,各放置了写有“小心有毒”的纸箱片作警示,那为什么杨某在承担民事责任后还要承担刑事责任,被判处投放危险物质罪?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危险犯,其成立并不需要出现不特定多数人的中毒或重大公私财产遭受毁损的实际结果,只要行为人的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存在即可。本案中,杨某虽然设置了警示牌,但耕地是开放公共空间,其行为有风险性。所以只要杨某明知自己的投毒行为会引起不特定多人或者不特定多禽畜中毒伤亡,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就应以投毒罪论处。

司法实践中,投放行为的主要方式有:

(一)将危险物质投放于供不特定人饮食的食品或饮料中;

(二)将毒物投放于供人、畜等使用的河流、池塘、水井等中;

(三)在一些公共场所释放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

上述案件跟小编以前看过的一个案件类似,瓜农为防止小偷偷瓜,在西瓜上摸了毒药,但他设立了警示牌,提醒西瓜上有毒,结果偷瓜的小偷不相信,偷吃了西瓜,小偷中毒身亡,最后瓜农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刑罚。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小编提醒:很多人认为,为了给偷吃自家菜地里农作物的小偷和牲畜一个教训而投毒,但是树立了警示牌,如果被毒死了,属于自陷风险,跟自己无关,不要承担责任。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只要投了毒,对不特定人或禽畜造成危险就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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