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多地要求下架槟榔,法律角度解读槟榔禁售问题

近日,“36岁歌手嚼槟榔6年因口腔癌过世”的话题登上热搜,舆论场中关于禁售槟榔的呼声再起。

三年前,一篇文章广泛流传,文中将槟榔描述为“软性毒品”,指出其“有百害而无一利”,引发网友热议。近年来禁售槟榔的社会呼声很高,这次歌手傅松成为槟榔的受害者,再次引发社会对于槟榔危害的讨论。实际上,禁售槟榔并非仅仅因为它是一级致癌物,更因为在目前它并非食品。任何将槟榔当作食品的广告或其它推销活动,都失去了正当性。

对此,有律师从法律的视角解读一下关于禁售槟榔的问题。

(1)根据(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订公布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公告(2020),槟榔已经不在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里面,因此获得槟榔食品类生产许可没有了法律依据,生产和销售槟榔类加工类食品,均存在未经行政许可的问题。

(2)但是槟榔作为一种植物果实,如果以农产品的形态出现在市场上,依旧是可以的,因为农产品不需要食品生产许可。

(3)除了作为农产品和加工类食品,槟榔也作为原材料出现在很多中药中,这时候的槟榔是按照药品的原料药管理的,与加工类食品没有关系。

综上,禁止槟榔类加工食品是有法律依据的,但不等于禁止了槟榔的种植和药用。

当然,作为本就主要以加工类食品出现的槟榔,其产业必将大规模萎缩。但对于深度爱好者,依据可以通过购买农产品的方式获取后自加工食用,所以此举并没有禁止这类人食用槟榔。

想吃你就吃,但不能广泛地推动老百姓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阅读 ()
大家都在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