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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将收礼账本误发微信群,无法撤销后,竟将家长踢出群聊

9月23日,江苏盐城,发生了这么一件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当天,向阳路小学二年级数学老师温某,将一份收礼清单发到了微信群里,15名送礼人的金额分别在500至1000元不等,其中还包括一张 蛋糕卡,温某在发现无法撤回后,选择将群里所有的家长踢出群。

目前,当地教育局和纪委均已经介入调查。

面对如此荒唐的事情,众多网友也纷纷表达了自己的看法,网友“要努力哦”说:“这是狼人自爆啊,凭一己之力整顿教师行业,这种人必须颁奖啊,当然我说的反话,哈哈。”

网友“瞄了个瞄”说:“年年都在说,严禁教师收礼,但是就是杜绝不了,反而还越来越多,家长不送礼的话,有的老师还要故意刁难孩子,现在做家长太难了,上了一天班回来,还要给小孩辅导讲作业,还美其名曰,孩子的教育不能只靠学校,我服了,我们那个年代哪有这些事啊。”

要确认本案的性质,首先要明确的是,温某收的礼金到底是谁送的?

温某作为公办学校的教师,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如果是亲戚、朋友之间互赠、互济、互通感情,与公务无关的赠礼,那么无可厚非,不构成违法违规行为。

但是如果是服务对象即学生家长送的,并且这个金额已经达到了是大几千了,肯定是需要处理的。

1、违法:首先,温某是一名教师,如果温某收礼后,帮助了送礼人谋取了不正当利益,那么构成受贿罪,但是本案中,有一个关键信息,显示这些礼金属于生日礼金,大概率是送礼人主动赠与的,所以很难认定构成受贿罪。

2、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同时,根据《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一、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三、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所以,如果送礼人是学生家长,那么温某肯定会受到行政处分。

最后,笔者想说的是,现在的小学教师工资对比当地其他行业工资,真的算偏上的了,真的没必要去搞这些歪门邪道,不然到时候,工作都给你丢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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