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刚刚通报,就在今天(9月28日)中午,吉林长春一餐厅起火,已经有17人死亡,另有3人受伤。
这么小的餐厅为何会造成17人死亡?餐厅在一楼,火灾发生后,餐厅内的群众应该能迅速撤离,为何还会出现如此重大的人员身亡?是否涉嫌人为纵火、爆炸等其它故意犯罪问题?
中午12点多发生的事情,下午4点前后才收到新闻推送,没有看到现场照片,无法想象现场的惨烈,更无法感知当时身处大火之中的民众的无比绝望!
死亡17人,按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规定,构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仅次于特别重大事故。相关负责人已经涉嫌重大安全事故责任罪,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如果有人为纵火,纵火者有极大可能判处死刑。
如果是突如其来的火灾,不会造成如此严重的人员伤亡。但是因为火灾引发爆炸,或者因为爆炸引发火灾,身处餐厅中的人群根本来不及逃离,不少人可能当场死亡。
安全生产极其重要,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反思、引以为戒!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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