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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来源:霍林郭勒政法)

原标题: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国庆假期临近,为全面贯彻落实《2022年国庆假期及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更好地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力维护和谐健康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疫情防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管发展必须管疫情防控”原则,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特别是个人(家庭)的自我防护责任,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来(返)霍人员管理。倡导我市在外工作、学习、生活的家人朋友就地过节,非必要不来(返)霍。凡7天内有通辽市域外旅居史的来(返)霍人员,须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绿色健康码和行程卡方可进入我市,并实施3天2检(即落地进行第1次核酸检测,第2次核酸检测应在到霍后24—72小时内完成),并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到霍落地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具前,商超、饭店、宾馆、网吧、歌厅、外卖等服务业从业人员不得经营上岗,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原则上居家办公。

三、重点人员管控措施。一是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的管控措施;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的管控措施,管控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二是对天津市、黑龙江省黑河市,佳木斯市,大庆市龙凤区、萨尔图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的来(返)霍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的管控措施,管空期限自抵霍后第一天开始计算。三是对7天内来自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区的来(返)霍人员,将根据输入风险研判,参照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的防控要求采取相应措施。上述人员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采取集中隔离措施。

四、严格做好人员出行管理。倡导广大居民国庆假期就地过节,尽量避免或减少跨地市出行,非必要不跨省出行。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凡出通辽市外的人员,要提前向所在社区(嘎查村)报备,同时,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医疗机构、福利机构、监管场所、学校和工地等单位要从严执行报备审批制度。

五、落实重点场所和交通工具防控措施。广大市民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图书馆、酒店、影剧院、景区、酒吧、剧本杀娱乐休闲等公共场所,以及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班线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要佩戴口罩、扫“一通码”,要尽量减少在密闭场所活动的频次及停留时间。各类市场主体、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运营人员要加强值守监督,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查、逢异必报”。要严格落实测温、规范佩戴口罩、一米线、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做好全员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引导群众有序排队,密闭场所严格控制入场人数。

六、减少人员聚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暂停全市大型会议、培训、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私人聚餐不超过10人。

七、做好日常防护。广大市民要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常消毒、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如出现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就近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期间尽量避免接触他人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应主动告知近期的旅居史及类似症状病例接触史。

所有通辽市域外来(返)霍人员均应提前24小时主动向目的地所在社区(嘎查村)、企业、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进行报备,凡不主动报备、隐瞒行程或不遵守防疫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严肃追究其相关责任。

霍林郭勒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27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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