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注意!来返昆政策有变!附云南多地防疫提醒!

为了进一步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昆明、大理、迪庆

红河、建水、盈江

发布最新防疫措施及提示

其中涉及隔离及核酸要求

快来一起了解

昆明

图源昆明发布

目前,国内、省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措施,应对疫情发展的新形势,根据专家研判意见,对来(返)昆防控措施进行了适当调整,现将最新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返)昆人员须提前通过“昆明健康宝”小程序或电话方式向目的地社区报备

二、西双版纳来(返)昆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一)即日起,对9月22日—28日有西双版纳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实行3天2检健康管理措施

(二)即日起,对9月29日以来有西双版纳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实行“3+4”健康管理措施(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

三、即日起,对7天内有内蒙古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健康管理措施;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管理期限自离开内蒙古之日起计算。

四、对7天内有西藏、新疆、贵州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继续实行7天集中隔离健康管理措施

五、 对7天内有四川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继续实行“3+4”健康管理措施(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

六、对来自全国高中风险地区、红黄码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管控。

七、除上述地区外, 7日内有省外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入昆后实行3天2检健康管理措施,已做“落地检”的来(返)昆人员,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不主动报备、隐瞒行踪、不配合相关健康管理措施的来(返)昆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健康管理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昆宝提醒

昆明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在聊天对话框发送【 国庆进出昆】,即可获取进出昆最新政策;发送【隔离】,即可获取云南省内各地防疫措施及点对点防疫政策查询入口。

以上政策来源于昆明发布微信公众号于2022年10月4日2:53发布

大理

图源大理发布

近日,西双版纳州疫情形势复杂严峻。为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保护广大游客和群众健康,经研究,现就加强西双版纳州入(返)大理州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通告如下:

一、对7天内有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景洪市旅居史的入(返)州人员,执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勐海县、景洪市算起。

二、 对7天内有西双版纳州勐腊县旅居史的入(返)州人员,执行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5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管理期限自离开勐腊县算起,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进行集中隔离。

三、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国内、省内疫情形势,国庆假日期间尽量减少跨州(市)出行,非必要不前往国内高、中、低风险地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迪庆

图源迪庆日报传媒

当前,国内新冠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控压力不断增加,为严防疫情输入传播,保护全州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严格执行迪庆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第6、第7、第8号通告的基础上,迪庆州疾控中心健康提示如下:

一、9月22日以来有西双版纳州旅居史的入(返)迪人员,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积极配合开展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二、9月22日-28日有西双版纳州旅居史的入(返)迪人员,应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 实行“3天2检”

三、 对9月29日以来有西双版纳州旅居史的入(返)迪人员,采取“3+4”管控措施(即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四、 对9月29日以来有新疆、内蒙古旅居史的入(返)迪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

五、人员管控期间核酸检测频次和要求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执行。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必须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非必要不前往有本土疫情发生州(市)。如确需出行,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疫要求,出行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红河

图源云南红河发布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部分地区仍呈快速增长态势,疫情防控压力不断增加。为严防疫情输入扩散,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 请2022年9月19日以来有西双版纳州旅居史的来(返)红河州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积极配合开展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不主动报备、隐瞒行踪、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来(返)红河州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建水县

图源古城建水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防外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疫情防控管控措施调整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非必要不出建。全县居民非必要不出建,因货物运输、物资保供等货车司机和因学因病因丧及其它特殊事项确需外出的,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通信行程卡”绿码、“云南健康码”绿码通行。

二、入(返)建管控措施

(一)抵建水县前7天有新疆、西藏、贵州、四川、海南、青海省等地旅居史人员,管控措施调整如下:

1. 自10月1日起对新疆入返建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隔离时间从入返建之日算起。隔离期间完成5次核酸检测(第1、2、3、5、7天)。

2. 西藏、贵州旅居史来(返)建水县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隔离期间完成5次核酸检测(第1、2、3、5、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时间从离开西藏、贵州之日算起。排查9月6日—12日期间有贵州省旅居史的来(返)建水县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1、4、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时间从入返建之日算起。超过7天的,至少完成“3天2检”;不足7天的,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补足居家健康监测时间差距。

3. 四川旅居史来(返)建水县人员。采取“3+4”防控措施(3天集中隔离每天1次核酸检测,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天、第4天各完成1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

4.10月2日起对有海南及青海旅居史来(返)建水县人员调整为按照风险等级进行管控,入建水县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执行“落地检”和“3天2检”,前期已落实隔离管控的人员,按照前期管控措施执行,完成管控期限,核酸检测阴性的及时解除隔离管控措施。

以上各地区来(返)建水县人员要主动配合社区(村委会)落实管控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或健康跟踪监测期间不外出,由属地指挥部安排上门采集核酸。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告知社区工作人员,并配合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遇特殊情况需外出时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滑动查看▼

来自全国高中风险地区、红黄码等风险人员管控措施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执行。

建水县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动态调整新疆、贵州、西藏、四川等地来(返)建水县人员防控措施。

(二)州外来(返)建水县人员, 须提前24小时通过“红河健康宝”微信小程序向目的地社区(村委会)做好个人健康申报。密切关注入建前7天内行程动态,若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电话和短信,或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请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入住酒店或当地指挥部报备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已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积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暂缓返建。

(三) 州外来(返)建水县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实行“落地检”和“3天2检”,即来(返)红河州实行“落地检”后,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建水县在火车站、汽车客运站、主要景区景点等地设有多个“落地检”核酸采样点,执行“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政策,请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检测结果未报告前,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出行规范佩戴口罩。

(四)州外货车司机入建水县应主动接受测温、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并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落地检”,在建水县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下车”“非必要不留宿”,减少不必要的流动和聚集。离开建水县实行“即采、即走、即追”动态追踪机制,一旦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第一时间通知本人并通报目的地或途经地,实施相应的管控措施。对于途经中高风险区域货车司机,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符合要求的,在检查点至目的地间实行闭环管理、点对点运输,也可由收发货单位或属地社区(乡镇)派人引导货车至目的地,装卸货后立即返回,并严格落实健康监测、个人防护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如短时间内不离开的,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三、减少人员聚集。坚持“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提倡“ 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减少人员聚集。暂停举办非必要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超过50人以上的,由主办方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开展;严格管控村(社区)公房碗筷等办客工具,5桌以上白事,须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并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德宏盈江县

图源美丽盈江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和边境管控态势,需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非必要不出县。自2022年10月3日00:00起,确需离开的持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以上)方可离县。对入盈时间不足24小时需离开盈江的,可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盈。

2.重点场所要督促工作人员和顾客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必须佩戴口罩、扫码亮码、测体温,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3.广大居民要强化自我管理,外出要做好个人防护,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时要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

上述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进行动态调整。

疫情形势变化较快

防疫措施也会随之调整

大家出行前也要弄清楚防疫政策

有什么问题也可以直接留言问昆宝

- END-

|来源:昆明发布、美丽盈江、云南红河发布、古城建水、迪庆日报传媒、图虫创意、摄图网等

|编辑:琳酱

|918云南交通台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阅读 ()
大家都在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