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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蓬安:山西2名红马甲当众掌掴他人,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吗?

原标题:周蓬安:山西2名红马甲当众掌掴他人,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吗?

周蓬安:山西2名红马甲当众掌掴他人,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吗?

#山西2名红马甲当众掌掴一男子#疫情防控搞了近三年,可能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都有怨气,不该发生的冲突时有发生。一些原先社会上的“小人物”,腰杆子一下子就挺了起来。比如静默期的某些小区保安,就会从过去温和谦恭,瞬间就变得高高在上,优越感十足。一些志愿者戴个红袖章,立马就神龙活现,甚至耀武扬威,因为居民都变成了他的管理对象。一些防疫人员更是滥用公权力,肆无忌惮地呵斥百姓,“无厘头”地提出各种令正常人无法理解的要求,甚至对居民大打出手。

还有极少数警察借疫情防控这个大事,滥用警权,对居民采取远超过“必要性”的暴力。我因此在2020年武汉发生疫情期间,特意撰写并上报过题为《行使警察权威,应兼顾谦抑性》的社情民意,认为对于一些轻微的违法案件,警方处罚当事人虽然有其正当性,甚至也有其合理性,但未必真的有必要性。比如一些疑似辱骂警察的案件,可以让其删帖并公开道歉,就能起到教育警示和惩戒的作用,毕竟被拘留是守法公民一生的奇耻大辱,过度处罚会加剧警民对立。此外,因疑似辱骂警察被拘留,也不符合“过罚相当”的原则。

该热点事件说的是,11月28日,网传山西晋城两个穿红马甲的男子当众掌掴另一男子,视频显示被打男子未戴口罩,眼镜被扇落在地。泽州警方表示已经立案,事件起因经过正在调查中。

虽然视频没有交代是什么原因导致双方冲突,但凭常识判断,被掌掴男子面对人数多于自己且在执行公务的志愿者,也许会先“动口”,但先“动手”的可能性应该很小。而作为志愿者,此时代表着政府形象,无论发生什么情况,先“动手”就已经输理了,更何况是在大庭广众之下的“二对一”?

很显然,这又是一起防疫人员“炫权”事件。过去,群众殴打防疫人员,一般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轻则治安拘留,重则刑事拘留;而防疫人员殴打群众,则很少有走司法程序的。不过不久前发生在山东的一件防疫人员“炫权”导致被拘留事件,值得防疫人员注意。

临沂市兰山公安分局11月8日在其微信公众号上通报,11月7日16时许,兰山区兰山街道社区防疫工作人员陆某亮、赵某政、赵某洲等人与社区居民发生冲突,并实施拖拽、殴打等行为。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立即受案调查。目前,违法行为人陆某亮、赵某政、赵某洲等7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泽州这起志愿者打人事件已经立案调查,最终会不会追究“红马甲”的法律责任,我们拭目以待。

大家之所以关注该事件,其实是关心自己的人身安全,毕竟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人,都有可能遭遇这样的恶心事。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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