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宪法宣传周丨走近宪法!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

原标题:宪法宣传周丨走近宪法!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

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今天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今年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法治强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宪法的诞生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大会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体现了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以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近代100多年来中国人民为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进行的英勇斗争,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中国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的历史变革,确定了中国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政治制度,指明了为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继续奋斗的正确道路。

现行宪法及她的五次修正案

现行宪法即1982年宪法,是我国的第四部宪法,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公布施行。这是一部诞生于改革开放初期,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宪法,她以崭新面貌出现在广大人民群众面前,在新中国宪法发展的历史上,无疑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这个宪法修改草案继承和发展了1954年宪法的基本原则,充分注意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丰富经验,也注意吸取国际的经验;既考虑到当前的现实,又考虑到发展的前景。”时任宪法修改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彭真说。

现行宪法的五次修正案摘要

向上滑动阅览

◆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 确立了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规定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转让。

◆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 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坚持改革开放”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写入了宪法。将县级人大代表的任期由三年改成了五年。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邓小平理论载入宪法。确认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确立在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载入宪法。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等一系列重要条文写入宪法。将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任期统一定为5年。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的规定。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 将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专门就监察委员会作出规定,以宪法的形式明确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地位、名称、人员组成、任期任届、监督方式、领导体制等。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在习近平总书记心中,宪法始终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他多次强调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指出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在此,我们同您一起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向上滑动阅览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2014年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2018年2月2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

——2014年12月3日,在首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宪法作为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

——2018年2月2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我们党首先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把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

——2018年2月2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我们要通过不懈努力,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我们要把宪法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我国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必须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

——2018年2月2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完善宪法,就是要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要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加强宪法监督,维护宪法尊严,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水平。要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018年12月4日,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2021年10月13日至14日,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宪法的阐述

“我们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宪法和我们的生活

向下滑动查看

让尊崇宪法、学习宪法、

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成为我们共同的法治信仰!

来源:漳州普法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阅读 ()
大家都在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