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礼县王坝乡人民政府)
礼县新冠阳性感染者居家隔离指南
一、管理对象
自愿居家隔离的阳性感染者,无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或症状轻微的感染者。基础疾病处于稳定期,无严重心肝肺肾脑等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等需要住院治疗情况的感染者。
二、场所要求
(一)居家隔离人员最好单独居住,如果家庭不具备单独居住条件,可选择一套房屋里通风较好的房间作为隔离室,保持相对独立。
(二)在相对独立的隔离室外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
(三)家庭使用空调的,应选择分体空调,或单独给予隔离人员其他供暖方式,如电暖器等,避免空气相互流动。
(四)在家庭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
(五)家庭内应当配备阳性感染者单独使用的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三、管理要求
(一)社区服务要求
1.登记造册。各社区、村委会(组)工作人员要及时与居家隔离人员取得联系,掌握居家隔离人员信息,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掌握空巢独居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居家隔离特殊人员情况,建立台账,做好必要的生活保障和关爱服务。
2.监测信息收集。社区,村委会(组)可通过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实施健康检测,每日询问居家隔离人员的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如出现病情加重,及时转运至就近医院治疗,症状严重者及时拨打120,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救治。
3.环境清洁与垃圾处理。每天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居住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一次消毒,清理一次垃圾,必要时及时清理。
4.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各乡镇、社区、村委会要对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心理支持疏导等服务,缓解隔离人员的负面情绪,预防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顿,防范心理压力引发的极端事件。发现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出现精神卫生问题时,及时向精神卫生专科转诊。
5.定时抽查。社区、村委会(组)应定期对辖区内正在实施居家隔离人员开展抽查,了解其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是否离开居住地,是否参加聚集性活动,是否按时完成核酸检测等活动。
6.工作人员防护。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接触时,处理其污染物及污染物体表面时,应当做好自我防护,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其保持1米以上距离。转运阳性感染者、处理感染者污染物及污染物体表面、因工作需要与隔离者近距离接触时,应当佩戴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
(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自我管理要求
1.健康监测和对症治疗。居家治疗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进行对症处置或口服药治疗。需要时也可联系村医、乡镇卫生院、社区医院或通过互联网咨询相关医疗机构。无症状者无需药物治疗。居家治疗人员服药时,须按药品说明书服用,避免盲目使用抗菌药物。如患有基础疾病,在病情稳定时,无需改变正在使用的基础疾病治疗药物剂量。
2.转诊治疗。如出现以下情况,可通过自驾车、卫生院救护车、120救护车转至相关医院进行治疗。
(1)呼吸困难或气促。
(2)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38.5℃,超过3天。
(3)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
(4)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等情况。
(5)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等情况。
3.控制外出。居家治疗人员不外出、不接受探访。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到达医疗机构,就医后再点对点返回家中,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个人防护。居家治疗人员尽量不与家庭其他成员接触。如居家治疗人员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严密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
5.抗原自测。居家治疗人员需根据相关防疫要求进行抗原自测和结果上报。
6.感染防控要求。
(1)每天定时开门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可用排气扇等进行机械通风。
(2)做好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的通风和消毒。
(3)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摘戴口罩等,应当洗手或手消毒。
(4)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盖口鼻或用手肘内侧遮挡口鼻,将用过的纸巾丢至垃圾桶。
(5)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餐具使用后应当清洗和消毒。
(6)居家治疗人员日常可能接触的物品表面及其使用的毛巾、衣物、被罩等需及时清洁消毒,感染者个人物品单独放置。
(7)如家庭共用卫生间,居家治疗人员每次用完卫生间均应消毒;若居家治疗人员使用单独卫生间,可每天进行1次消毒。
(8)用过的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以及其他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
(9)被唾液、痰液等污染的物品随时消毒。
四、结束居家治疗的条件
如居家治疗人员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自测抗原阴性并且连续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Ct值≥35(两次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可结束居家治疗,恢复正常生活和外出。
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常用药参考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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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
常用药物 |
适用人群及用法、用量 |
发热 |
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九味羌活丸、连花清瘟颗粒/胶囊、宣肺败毒颗粒、川芎茶调丸、金银花口服液,疏风解毒胶囊等 |
须按药品说明书服用或咨询医生 |
居家隔离用药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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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
常用药物 |
适用人群及用法、用量 |
咽干咽痛 |
六神丸、清咽滴丸、疏风解毒胶囊等 |
须按药品说明书服用或咨询医生 |
咳嗽咳痰 |
氨溴索、橘红丸,宣肺败毒颗粒,麻杏止咳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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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咳无痰 |
福尔可定、右美沙芬、银翘解毒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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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鼻涕 |
氯苯那敏、氯雷他定、西替利嗪,荆防颗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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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塞 |
赛洛唑啉滴鼻剂,风寒感冒颗粒,川芎茶调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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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心/呕吐 |
藿香正气丸/胶囊等 |
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抗原检测指南
一、检测试剂获得
1.居家治疗人员可通过药品网络销售电商等购买抗原检测试剂。
2.社区(村)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为辖区内有需求的居家治疗人员,特别是老年人,提供获得抗原检测试剂的便利。
二、检测和结果判读
1.居家治疗人员可以按照说明书要求和流程自行进行检测和结果判读,也可以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医务人员,在其远程指导下完成检测和结果判读。
2.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要在有需要时,按照说明书要求和流程为养老机构内的老年人进行抗原检测和结果判读。
礼县新冠肺炎疫情防
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2日
监制:苏登峰 独 慎 审核:田 巍
编辑:魏昕琇
胡昌升主持召开全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电视电话会议
聚焦二十大 • 党员话心声(十)
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科学防疫!别再被这些传言误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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