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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个人私自贩卖抗原试剂,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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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伴随国家疫情防控措施优化调整,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药物受到全社会广泛关注。这使得一些商家或不法分子动起了歪脑筋,部分商家趁机抬高物价,还有一些人私自贩卖涉疫医疗产品。

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简称抗原试剂)成为“网红”物资。不少网友反映,在药店买不到抗原检测试剂,但在社交平台上有多人兜售甚至促销。

记者与社交平台上的销售者联系,他们都自称“有厂家资源,保障正规货源”。他们要求顾客最低至少购买一箱,甚至有人表示“10万支起步,少了不发货”,公开发布信息称“今天不买明天还要涨价”。

也有网友发布信息称,购买的试剂疑似出现问题,检测后上传时被系统显示:试剂上的二维码曾被人上传过,无法重复提交。

2020年3月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中国对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和防护用品的监管要求及标准》,将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

今年3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要求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具备相应储存条件的零售药店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方可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天眼查信息显示,近期曾有多家公司因违规销售新冠抗原检测试剂被罚。其中,上海一家物流公司未经许可以5.15元/人份的价格购买抗原试剂盒,再以10元/人份的价格对外销售,卖出46份共计460元,被罚款5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给予当事人警告和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界人士表示, 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试剂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无资质的个人私自贩卖是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除了受到行政处罚以外,如果涉及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就已经达到了刑事犯罪的追诉标准,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调查。

如果私自售卖的抗原试剂是假冒伪劣产品,或者是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而且销售金额较大的,还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刑法》的规定,销售金额超过两百万的,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 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此提醒广大经营者,严格履行社会责任,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做好明码标价,严禁哄抬价格,严禁价格欺诈。欢迎广大消费者参与监督,发现价格违法线索,留好相关票据,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同时提醒有意进行抗原自测的朋友,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购买抗原试剂,科学防疫,避免上当受骗。

来源:北京日报、封面新闻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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