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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来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全文强制!

重点条文解读

一、细化明确了消防救援窗的要求,增加了特殊建筑和甲类厂房可不设置消防救援窗口的豁免条款(2.2.3)

二、仅靠外墙或直通屋面的加压送风楼梯间的顶部需设应急排烟窗,其余无要求。(2.2.4)

三、明确厂房和仓库建筑与人员密集场所的间距要求,新规把“重要公共建筑”明确为“人员密集场所”。(3.2.1-3.2.3)

四、“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改为了“应至少沿建筑的两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3.4.2)

五、≤40m消防车道不需回车场(3.4.5-6)

六、丙类厂房与其内部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之间的防火隔墙最低耐火极限由2.50h改为2.00h(4.2.2)

七、构件破坏倒塌后,防火墙仍需工作(6.1.2)

八、电梯层门耐火从1.00h提高到2.00h,明确非消防电梯可以设置在消防前室(6.3.1)

九、电梯间、楼梯间到汽车库的门为甲级门(6.4.2)

十、管井门地下超10m、地上超100m,甲级门;(6.4.4)

十一、层间无防火分隔、住宅合用前室内的管井门提升到乙级防火门(6.4.4-3)

十二、疏散门净宽要求改为0.8m,明确了疏散通道、疏散走道、疏散出口的净高2.1m(7.1.4)--重大变化

十三、同一部楼梯,首层地上地下楼梯不能共平台相互开门了(7.1.10)

十四、避难间明确了位置要求(7.1.16)

十五、避难间明确了位置要求(7.1.16)

新老防火规范变化分析

最近一年以来,国家公布了多个建筑方面的规范,都是全文强制性条款的规范,规范里的每一个要求都是必须严格执行。2023.年6月1日即将执行的《建筑防火通用规范》也是全本强条。建筑防火问题涉及到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也一直是建筑设计的重中之中。很多难点都在项目的消防设计如何在图纸上实现。《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的修订是非常完善、非常有利的。它导向的结果就是更好的保护了每一栋建筑的消防安全。比如消防救援车到达的范围更广了,消防救援窗口设置要求更具体了。

整个逻辑框架跟之前比是有一个悄然改变的,规范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技术措施。在公布新规的同时废止了之前老规范的很多熟悉的非常重要的条款,整体上确立了一个新的设计原则,避免了很多之前模糊不清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它加强了执行力度,全本强条力度是很大的,这样一个整体框架的改变和一个措施力度的推进对整个建筑设计行业来是一个非常好的事,它将规范设计、约束建设方,产生的最终结果是对建筑使用者能有一个更好的保护,所使用的建筑会更加安全更合理。

原文链接(全文下载地址):

供稿:消防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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