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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货运平台连连暴雷,最高价税160亿元,虚开税务风险刻不容缓

近期,四川公安公布了5起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有一案例是利用“某易达”网络货运平台,对外虚开发票243万余份,下游受票企业1565家,遍及全国31个省市,价税合计160亿余元。

在“金税四期”的加持下,税局的稽查只会越来越严格!那么网络货运平台的老板们要注意了!

5起网络货运平台虚开发票爆雷案例

1、浙江“某省心”网络货运平台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立案调查,虚开金额超过100亿元,下游受票企业也超过3000家。

2、湖北省曝光了一起“楚剑四号”虚开案,通过某物流中介平台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15776份,虚开金额10.26亿元。

3、张家港保税区一物流公司,取得虚开发票,罚款约35万元。

4、无锡市一运输有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罚款30万元。

5、乐山“5.25”特大网络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43万余份,下游受票企业1565家,遍及全国31个省市,价税合计160亿余元。

网络货运平台存在的涉税风险

(一)事后补单,信息造假

一笔运单一张发票,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平台在线下完成运单,却事后再将数据导入到平台,或以“记账式数据”来冒充真实运单数据,甚至对磅单等信息进行修改、虚构、事后补录,从而实现多开票的目的。

(二)运费并未直接付给司机,存在过账刷票嫌疑

一些平台在代收货款、资金结算的过程中,完全脱离了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在运单结束后,将运费线下集中付给中间人,再由中间人转给实际承运人,这种行为很容易造成刷票嫌疑。

(三)托运企业员工充当车队长统一收付运费

车队完成运输任务后,各项运输信息、数据上传网络货运平台,平台审核后将托运企业支付的运费扣除服务费后转至车队长个人账户,同时为托运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车队长收到运费后再向实际运输的各车主进行分配。

(四)乱用油卡抵进项

在货运行业现金结算很普遍,油卡抵运费、油卡异地抵扣、买卖发票,虚假抵扣等不合规现象也一直存在,票据杂乱导致税务不规范。

(五)私卡收付运费造成“资金回流”

由于网络货运平台向司机支付报酬存在时间差,因此大多个体司机要求托运企业即时私人卡转账结算。为了防止重复付款,托运企业向网络货运平台统一提供私人卡接受报酬转账。此种情形下托运企业上传的运输信息均真实,但出现了“资金回流”现象,即托运企业公户-网络货运公户-托运企业私户。

网络货运平台如何做好税务合规

(一)业务流程方面

无论是税收征管还是涉税风控,均以业务流程为基础,是对经济事项的一种映射,因此在实际风控中,处理涉税风险除了考虑税收政策外,还要跳出税法本身的局限性,从运输企业行业特点、民法和其他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去综合考虑涉税事项,理清业务实质和脉络以及与税法的关系。

(二)数据分析方面

(1)当前实际无法直接从登记信息中识别和过滤出无车承运企业,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案头判断运输企业拥有车辆情况:

①从增值税电子抵账系统获取购置车辆发票数据;

②从车辆购置税系统车购税缴纳情况中查询购车情况;

③货物运输企业运输车辆中挂车占比较高,可以从一户式登记中查询挂车有车购税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

④从企业申报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固定资产项目调整表”查询车辆状况;

⑤从车辆登记部门获取相关数据。

(2)税负率是反映纳税遵从度的重要指标,当前总局以及各级省局已经给出了可参考的行业性税负率指标,可以抽样选取辖区内运输企业某一区间的申报数据对标进行判别,对税负率明显异常的企业进行下一步发票数据的分析。

(3)以票控税在当前税收征管中仍然扮演着关键角色,“增值税发票电子抵账系统2.0”以及总局数据决策支持系统能够详细地提供单户企业的发票取得与开具情况,包括购进与销售项目和金额,必要情形下也可以申请省局提供批量数据。如上述业务中发生的购进业务,就运输企业来说结合其业务实质和发票数据,可以初步判断进项购进项目的非必要性和不合理性,以及进销是否匹配的非关联性。

(三)风险应对方面

如果把风险分析比作是把脉诊断,那么风险应对就是进一步检测确认和对症下药,在严谨科学的风险分析前提下,应对人员要结合风控报告,梳理运输行业业务流程,全面理解通用性和行业性政策文件,从提示提醒、纳税评估以至税务稽查,提前制定好应对策略和应对方法,比如约谈提纲要精心准备和集体研判,应对团队通过结构化研讨列出可能在应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再比如关注应对过程中发生的新情祝和新事项来跟进应对策略和方式方法的更新。

(四)风控总结方面

一个完整的风控事项最后的收尾应当以案例总结为结语,风控应对阶段结束后要及时整理风控资料,总结因风险应对而形成的更为客观的业务流程,统计风险点的命中率,尤其是对命中率较高的风险点以及其发生的原因和防控办法进行梳理,列出风控中发生的新情况、新变化以及解决方式,用来充实分析内容和应对策略,从而形成行。

放在最后

网络货运平台的发展越来越快,但是网络货运平台及其客户税务合规意识的淡薄,对虚开行为的后果欠缺合理的估计,致使其采取了一些不合规的行为。

在“金税四期”的上线后,让物流企业的税务问题无所遁形。对于货运的涉税数据、发票抬头、金额、名称、数量、单价等实行全票面上传,做到透明化税源监控和征管。

网络货运平台需要遵守及时提供注册和运营数据、不提供危险物品运输撮合业务等运输安全“红线”,也要守住税务安全“红线”。实务中,取得相应资质的网络货运平台,往往已经初具规模,并具有一定的税务管理基础。

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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