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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煤矿事故的惨痛教训

内蒙古阿拉善新井露天煤矿发生的坍塌事故,造成6人死亡、47人失踪,性质恶劣,影响极坏,教训惨痛。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故呢?

1)煤矿管理混乱,违法违章。

作为一个煤矿企业,本应该有自己严格的管理制度、有指导安全生产的《作业规程》,在组织结构上有一套符合规定的管理人员,然而,这个煤矿,不抓现场管理,作业不按要求,随心所欲,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从来不进行隐患排查,面对重大安全隐患,没有人组织排除,最终酿成恶果。

2)老板利益熏心,为了私欲,不顾安全。

煤矿老板以利益作为第一位,从来不把安全当一回事。煤矿管理这么混乱,老板不清楚?这么多车辆蜂拥而上,没有人过问?露天煤矿不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老板和管理人员意识不到会出现生产事故?盲目追求利益,不顾工人生命安全,这是事故发生的必然。

3)工人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素质低下。

作为煤矿工人,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明确自己的安全生产责任,作业过程中,要要防患意识,要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确认,只有在确认作业现场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按照作业规程去施工,而这些工人,只知道拉运土石方,对于山体的状况、边坡角度、避灾路线等,可以说没有一点经验和超前意识,这就给事故买下了祸根。

4)监管不力,手段不硬。

这个煤矿多次受到处罚,政府监管部门明知煤矿内部存在重大风险和隐患,却未能采取必要的停产整顿措施,没能盯住,任其非法违规生产,这就为事故的造成打下了伏笔。

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一个企业的生存和健康发展,必须严格管理,确保安全。任何私欲和利益都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在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依法生产,合法经营。

煤矿重在管理,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必须的安全投入,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整体安全素质。煤矿要认真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加强安全风险管控,组织隐患排查和治理。煤矿要采取精细化管理,从严从细,注重现场管理,进行现场安全确认,及时消除各种隐患。

(作者: 仝宇)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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