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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榔不是食品!食品经营区域内不得混放槟榔!

槟榔不属于食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市场监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槟榔未被批准作为新食品原料,未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不应再按食品对槟榔进行监管。国家没有出台禁止销售槟榔制品的相关规定。

槟榔不属于食品

不得作为食品销售,食品销售者在销售槟榔制品时,不得把槟榔制品与食品混放销售,必须与食品分区摆放。

中山南区编辑部

编辑: 陈雅琼

责编:廖露媛

执行总编辑:林继浩

总编辑:钟季媛

素材来源:中山市场监管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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