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劳荣枝的家属被通知见面、最新消息:疑7日内执行

原标题:劳荣枝的家属被通知见面、最新消息:疑7日内执行

落网3年后,劳荣枝迎来了对她的第二次宣判。 2021年9月,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劳荣枝提出上诉。 2022年8月,该案二审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持续三天,比一审时还多一天。11月30日,该案二审宣判。法院称,二审认定的事实与一审一致。无证据证明劳荣枝受到法子英精神控制和胁迫,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亦起主要作用,应依法认定为主犯。 江西高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据悉,劳荣枝表示还要申诉。

今天传出来好消息:网络上传出了"劳荣枝案死刑复核被最高法核准"的消息。经求证,消息源于账号名为"厦门军雷侦探社"的用户,系一位老兵运营的账号。据了解,这位老兵来头不小,但"劳荣枝被核准死刑"的消息,其可靠程度还有待考证。 据老兵透露:4月10日,他收到一位朋友的信息,信息里称:"劳荣枝案"已结束了,南昌中院已通知了劳荣枝的家属,在本月12号之前要前往南昌中院。

老兵认为,这次通知应该是中院联系家属并安排亲属会面、死刑善后等事宜。 并且,老兵明确表示:此消息是相对准确的。他提醒网友可以关注一下,最近吴丹红律师和熊达律师已很久没有出来发声了,这也是一个风向标。 有些朋友可能对这位老兵的背景不太了解,所以在这里简单介绍一下: 老兵姓姜,是一位70多岁的退伍军人,曾当过多年警察,目前在运营一家侦探社。

2022年,姜老全程参加了"劳荣枝案"二审开庭和二审宣判,并且是坐在劳荣枝家人的后排,和劳荣枝二哥劳声桥有过多次接触。 除此之外,姜老还是一位"支持判处劳荣枝死刑"的坚定拥护者。他曾发布过数百个视频讲述劳荣枝、劳声桥、吴丹红律师、熊达律师、徐华律师、刘昌松律师、吴国阜律师等人的事迹。因为老人家脾气火大,收不住嘴,常常把对方骂得狗血淋头,因此他最近还被劳荣枝名誉权代理律师熊达告了一状。 因为劳荣枝案的关系,姜老记录了"劳荣枝案"相关人员的电话信息,甚至还曾和劳荣枝的证人有过电话和短信沟通。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姜老敢于发布"劳荣枝案死刑复核已被核准"的消息,那么应该并非空穴来风。至于为何没有官方报道,是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只有死刑犯当天被执行枪决了,才会有主流媒体记者把事情报道出来。但是死刑执行之前的新闻,一般多为小道消息,但也并非完全虚构。

目前,在核准死刑的案件中,现实中的做法是,最高院作出死刑复核的决定后,一般是不会直接通知复核辩护律师的。正常情况下,最高院会先通知负责案件二审的省级法院,由省级法院通知负责一审的中级法院,一审法院负责将死刑犯执行死刑,之后才会通知参与复核的律师。因此,如果吴丹红律师要想知道劳荣枝案的死刑复核结果,那么他们只有通过江西高院或南昌中院,才能了解到具体进度。

根据姜老的文章,现在还有个别的账号说,劳荣枝将会在七日内执行死刑,这个消息没有得到证实,

背负7条性命潜逃几年,在法庭上怼法官梦想求的生的机会,家属也不积极赔偿,说要根据法院判决再来赔,看来家属早就料到劳荣枝早晚会有这么一天,心灰意冷,不想过多地赔偿。 其实,死刑犯从一审到二审,再到复核,法院一般都从人道主义出发,在法律框架内尽量用完时效期,能多活一天就多活一天。让死刑犯自知罪不可活,谁也救不了他,对公检法和社会及他人也就没有什么怨言,心服口服地上路。 如今,家属见面了,“蛇蝎美人”劳荣枝的生命也就进入倒计时了!不知道到了另一个世界,见到了法之英,劳荣枝会不会感谢他当年一口揽下的所有罪责呢?

劳荣枝家住九江市石油公司家属区,父亲原本是湖北黄梅的农民,50年代过江,通过招工,进入九江市石油公司,在单位负责消防工作。 作为早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就已对外通商的沿江内陆城市,九江市地处赣、鄂、皖、湘四省交界处,曾是江西省工业最发达的城市,很早就有工业园区。九江石油公司坐落在市区东部工业区,地处浔阳区金鸡坡村,周围还有畜产厂、炼油厂等国有企业。 无论过去还是现在,这里都是九江市的郊区地带,远离真正的城市生活。但整片厂区和生活区已经足以构成一个完整体系,互相熟识的职工和家属们,从早到晚,从出生到死亡,全部生活经历都可以在这里完成。

劳荣枝家的老邻居何芳告诉我,70年代早期,劳荣枝的母亲也来到厂里,带着两个儿子两个女儿,成为石油公司的家属工,做些挑油桶、拉板车的工作。劳荣枝是到九江后才出生的,厂里很多人都有印象。在邻居们的口中,劳荣枝的父亲随和老实,跟同事相处融洽,但她母亲总是为些零碎小事跟人吵架,有人形容,是“那种典型的农村妇女”,语带轻微嘲讽。 劳母如今还在老厂区,捡点废品补贴生活。

隔壁同样捡废品的邻居受不了她,因为她每天都会打听别人卖多少东西,赚多少钱,百折不挠,事无巨细。另一个邻居开玩笑:“如果别人家出了这样的事,你就可以去找她采访,她什么都清楚。”石油公司的很多工人都来自部队退伍,知青安置,作为农村外来者,劳荣枝母亲的性格在厂里显然不受欢迎,很多老邻居谈到她时,都会露出一种微妙的笑容,表示自己跟她家不往来。 劳荣枝的小学和初中都是在石油公司子弟学校念的,她二哥劳光荣说,劳荣枝从小就比较懂事,学习不要人费心,每学期都拿奖状回家,字也写得清秀。

在劳光荣看来,这属于天分,因为他的父母都没有念过书,家里其他哥哥姐姐读书也不怎么样。虽然劳荣枝是家里最小的,但并没有格外受宠,而是跟其他孩子一样散养,穿姐姐留下的旧衣服,还要帮着挣点外快。劳光荣记得,当时隔壁做衣服的畜产厂有分猪毛的散活,即把白猪毛黑猪毛分开,6毛钱一斤,臭烘烘的,大家都做。厂里所有人日子都过得紧,月初发了工资就赶紧买下米、面、油。 初中毕业时,15岁的劳荣枝想考高中,上大学,因为班上同样成绩的都去上高中了。但二哥劳光荣建议她去师范学校,早点出来工作。

当时劳光荣刚从部队转业回来,在家里很有话语权,他的建议得到了父母的支持。他记得劳荣枝考取了九江师范学院幼师专业后,自己还送她去了学校,他不记得劳荣枝当时是否有什么反应了,在他看来,“15岁的女孩子……”意思是,什么不懂。不过,在当时,考取九江师范学院也很不错,是周围人交口称赞的对象。 毕业后,劳荣枝被分回石油公司子弟小学教语文,和父母及尚未成家的二哥住在一起。劳光荣记得,发了第一个月工资后,劳荣枝就给家里买了一台茶几,没过多久,又给父母买了一台取暖器。

劳荣枝是外向还是内向,跟家里谁的感情好,劳光荣说不上来,只知道她人缘不错,时常有同学、朋友叫她出去玩。劳荣枝有什么爱好,劳光荣也说不上来,只知道后来分回石油公司子弟小学后,原来的中专老师还建议她,暑假继续去学舞蹈,但她没有去。 “劳荣枝毕业时,劳家几兄妹都已找到工作,大哥进了一家大集体单位(七八十年代国有企业下属的厂办企业),二哥留在了九江石油公司,两个姐姐则分别进了石油公司和炼油厂,都是普通工人。相比之下,成为教师的劳荣枝的待遇,在几兄妹中算好的,但和她自己的师范学校同学比起来,并不突出。如今,劳荣枝还有一个姐姐和哥哥留在体制内单位,另外一个哥哥和姐姐则在后来的企业改制浪潮中买断工龄,自谋生路。”后遇见了法子英走上了不归路。

一念成魔,罔顾法律 劳荣枝曾是一名教师,曾是大家眼中的乖乖女,法子英从小就是混混,认识法子英是她人生的转折点。 从平坦大道到看不见底的深渊。 两人四肢健全,身体健康,却没有想过找一份正经工作,而是想要空手套白狼,天上掉馅饼。

于是,二人谋划作案,第一次作案就是“灭门惨案”,先是将熊某骗至住处,抢其钱财,将其杀害。不甘心的二人再找上熊某的家人,抢劫钱财,甚至将其家人杀害。十分残忍,令人发指。 后面几起案件,手法都差不多,其中最无辜的就是小木匠。 1999年7月22日,劳荣枝将殷某骗至住处,随后将其捆绑,二人将殷某关进钢筋笼,为逼迫殷某尽快交出财物,法子英威胁要当面杀一个人给殷某看。这个无辜的人就是小木匠。

劳荣枝受过教育,知法犯法,谋财害命,罪不可恕。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劳荣枝和法子英都得到了法律的制裁。 为物所役,金钱至上 金钱不是罪恶,对金钱的极度贪念是罪恶的根源。 劳荣枝犯罪的一切根源都是为了钱财二字。 二十几岁年纪轻轻,开始出入声色场所,赚快钱的想法从那时开始侵入。 作案时,不止诱骗男性,抢劫杀害,甚至跑到受害者家里,一下子几万十几万到手。 劳荣枝曾在庭审时这么说: “我撒了很多谎,我想坦坦荡荡做人,做一个好人,我想赎罪。我不屑于做这些事情,我瞧不起通过不正当手段挣钱的群体。”她多次提到自己有很多工作机会,有赚钱的能力,说自己不屑于用抢劫来的钱。 而事实是,她每次劫财先走,与法子英共同以犯罪所得为生。

她的证词诡话连篇、厚颜无耻。 生物学上有个词叫多巴胺,简单来说它是一种神经传导物质,这种脑内分泌物和人的情欲、感觉有关,它传递兴奋及开心的信息。多巴胺是即时短暂的快乐,比如游戏、短视频等,长期会上瘾,难以自控。 劳荣枝通过犯罪快速得到钱财,带来大量多巴胺的分泌,冲昏了她的头脑。 不知悔改,恶终恶报 只要是犯罪,无论有什么理由,都不可能名正言顺。 七名受害者的溘然长逝,不止摧毁了数个家庭,也对活着的亲人带来莫大的精神伤害。 可是劳荣枝被审讯时,对罪名不认可,扮演无辜形象,把所有责任都推向法子英,声称自己是被迫的。

可是在多次证实下,又出现多次逻辑混乱、自相矛盾的情况。 一方面称自己是受害人,希望法子英早点被抓,另一方面在与法子英三年共同生活共同犯罪过程中,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阻止犯罪,法子英落网后不是及时投案,澄清事实,反而隐姓埋名,四处潜逃。 她的态度惹得网友都很愤怒,我只能这样想:如果她不愿意承认罪行,是不希望被宽恕。 劳荣枝的虚伪和谎言连篇让我想起“江歌案”,江歌无辜替刘鑫挡刀而死,刘鑫从来没有表现过愧疚和歉意。 无论如何,我始终相信,善恶到头终有报,高飞远走也难逃。有句话说:在这世界上,有两件东西,你永远无法直视。一个是太阳,一个是人心。 不要小看贪婪的人,他们眼里只有利益。 种其因者,自食其果。愿小木匠的妻子和孩子,还有其他家庭,余生安好。 总归要放下,才能迎接新生。

这里要带入律师,劳案二审辩护人是非常著名的“吴法天”吴律师,当时吴律师的辩护策略一方面针对程序方面,提出管辖权异议,非法证据排除,调取同录等申请,另一方面从证据着手,对定罪量刑的一些重要证据提出异议。这些都是死刑案件辩护的常用策略,吴律师本人专业素养过硬,使得整个庭审激烈异常。 除了法庭上,庭下媒体的舆论风头也一度开始向劳荣枝一边倾斜,将劳荣枝有意无意塑造成一个被胁迫的傻白甜的形象。当时甚至我都有些动摇,这样的舆论风向是不是想保劳荣枝一命?

辩护思路归思路,我也和同事论证过这个辩护策略成功的可能性, 我认为劳荣枝虽然刚开始可能会有受到法子英威胁的可能,但是在近四年的共同犯罪过程中,劳荣枝有无数次机会逃离法子英的掌控,哪怕说她担心无法逃离法子英的掌控,也完全可以报警。但她以实际行为表明,她在明知法子英犯下重罪的情况下,仍始终和其相伴,并多次共同实施犯罪。 且在共同犯罪中,其发挥的作用并不明显小于法子英,数次犯罪的受害人比如熊某、刘某、殷某,都是劳荣枝诱骗到其住处的,然后由法子英实施绑架杀人的行为。

刘某绑架案中,劳荣枝还亲自动手用铁丝捆绑刘某。在多次绑架及杀人案件中,她都是主动帮助法子英物色、引诱犯罪对象,虽然作用小于法子英,但这种程度的作用差异也是由于男女生理差异决定必须是法子英亲自动手, 单就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来说,他们俩之间完全可以不区分主从犯。 其次劳荣枝并没有自首、立功等从轻情节,谅解方面一是劳荣枝这边根本没钱赔,二是整个二审过程中,死者家属也都态度强烈,坚决拒绝谅解,所以这一方面自然也是没有任何希望的。 得到辩护是劳荣枝作为被告的基本权利,但决定最终结果的,还得是案件事实本身。 考虑到这个案件的社会影响力,最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也在预料之中。下一步就是最高院的死刑复核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劳荣枝未必能过得了这个春节了。 关于申诉的问题,劳荣枝二哥当庭表示要提出申诉,但我国采用的是二审终审制,一般案件二审判决做出就是生效判决,死刑案件相对特殊一点,要向最高院申请一次复核才能生效。但不管怎么样,只要最高院复核确认,即使申诉也不会影响判决的正常执行的。

潜逃20年 2019年11月28日,在福建厦门商场的一家手表专柜里,几名便衣警察围住了一名自称为“洪叶娇”的女子。她的微信名字叫“Amoy Sherry”,简介里写着,“永远都学不会说谎哄你开心的,体重秤,镜子,还有银行余额”。在厦门市思明区的一处酒吧,“Sherry”这个名字曾是店内颇受欢迎的“女客服”。 潜逃20年的劳荣枝被天眼系统发现了。 1996年至1999年,南昌、温州、常州、合肥发生4起重大命案,有7名被害人死亡。法子英与劳荣枝被认为共同作案。 1999年7月,两人犯下最后一起案件时,法子英被捕,劳荣枝却“人间蒸发”。

随后,法子英因犯绑架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被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三个死刑,决定合并执行死刑。2021年,劳荣枝因同样的三个罪名,获与法子英一致的量刑结果。劳荣枝随即提出上诉。 2022年11月30日上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二审进行公开宣判。法院称,二审认定的事实与一审一致。 法院表示,在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共同犯罪中,劳荣枝积极实施物色、诱骗、捆绑、看管、威胁被害人,踩点、取款、购买作案工具等行为,与法子英分工明确,相互配合,构成共犯,且独立性较强,作用明显。

二人在长达四年的时间内辗转多地实施多起犯罪,无证据证明劳荣枝受到法子英精神控制和胁迫,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亦起主要作用,应依法认定为主犯。 法院认为,上诉人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构成绑架罪。对劳荣枝所犯数罪,应依法并罚。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故意杀死五人;抢劫致一人死亡且系入户抢劫、抢劫数额巨大;绑架致一人死亡,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且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应依法从严惩处。 法院还提到,劳荣枝及其辩护律师所提劳荣枝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系从犯、胁从犯等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与二审查明的事实不符,于法无据,依法不予采纳。

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劳荣枝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无法辩清与法子英关系 劳荣枝并不认为自己也是主犯。此前在二审法庭上,她将一切罪恶都归因于法子英对其的胁迫。她在辩解中表示,那时候她年纪还小,是“单纯”、“傻傻的”,甚至还对法子英产生了感情依赖。在法子英作案的过程中,她的内心是崩溃的,“不敢对法子英说不”。 随着案情披露,劳荣枝的所作所为也引起社会公愤。但作为一起死刑案件,本案到底是否存在铁证,系争议的焦点。 二审庭上,公诉人曾透露,在近8个月的时间里,劳荣枝作了48次有罪供述,其表述自然、稳定,过程中不存在疲劳审讯、诱导等情况。

其间,劳荣枝也供述了一些“非亲历不可知”的细节。劳荣枝的辩护人则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劳荣枝认的是抢劫罪和绑架罪,并无故意杀人罪。 这也是劳荣枝在二审时极力辩解的,她称,除最后一起案件的“小木匠”外,自己当时并不知道几名被害人已经遇害。 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作出一审判决的南昌中院并未认定劳荣枝直接实施加害行为,但认为其通过预谋犯罪控制被害人,并置于法子英非法控制的危险状况之下,且知道或应当知道可能会被法子英杀害而不顾,客观上导致被害人被害身亡。 此前,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研究所教授阮齐林曾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若只有口供无其他,是不能定案的,但若有其他证据和口供配合,定案并没有问题。

“本案中,只有口供这个前提并不存在”,他表示,法子英已经被枪毙,其作了4起大案、杀害7人也都是客观事实和证据,“几名被害人都是劳荣枝的客户,还有两个人是劳荣枝的同事,他们又不认识法子英,怎么会跑到出租屋去?” 此外,藏着“小木匠”尸体的冰柜,劳法二人长时间共同居住、生活同样属于证据。到案后,劳荣枝也把共同作案的事实本身供述得很详细。“这些作案经过最重要的一点是几乎都采取了杀人灭口”,在阮齐林看来,这与他们的作案模式有关,“劳荣枝杀熟,骗的都是同事或者歌厅里面认识的客人,引诱到出租屋进行抢劫绑票”。 阮齐林还称,劳荣枝称自己遭受胁迫和控制,这是一个从宽情节,但证明责任在其自己。控方只需证明其参与了犯罪,且是主犯之一。 从庭审实况来看,劳荣枝并不能辩清自己与法子英的关系,比如同居、“为什么不带着巨款跑”等。在几番得逞后,二人甚至前往多地旅游。

从证据链的角度,支撑法院判决的还有唯一幸存的被害人“常州案”刘某及其妻子的证词。此外,“合肥案”中用于威胁被害人殷某华妻子的小纸条,也被视作劳荣枝积极参与犯罪的力证。 在殷某华交代妻子的纸条上,有几行不同的字体写着“少一分钱我就没命了”“他的同伙一定会让我死的比刚才那个人还快”,经鉴定系劳荣枝所写。 劳荣枝还要申诉? 案件宣判后,“合肥案”中被害“小木匠”陆中明的妻子朱大红表示,这个结果她等了23年,“让被害人的家属得到了安慰,恶人也得到了恶报”。

“一审的时候我就看出来了她的智商、情商,狡辩得很,但哪一起案件不是和她息息相关。”朱大红介绍,对于很多犯罪细节,比如被害人的惨叫声,“合肥案”中的冰箱,劳荣枝都称不清楚、不记得。 “她躲过了23年,落网后又多活了3年。7条人命,需要对社会有个交代。”朱大红说。 “南昌案”被害人熊某义的弟弟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尽管结果在意料之中,但“心里的石头还没有落地”。他介绍称,劳荣枝本人对判决结果不满,称把“屎盆子都扣在了她头上”,并表示将继续申诉。 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敏涛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我国施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宣判后,被告人不得再行上诉,但死刑案件并不是二审宣判后即生效,还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对死刑案件进行核准。

核准死刑后,才能执行死刑,不核准死刑的,可以发回重审或者予以改判。此外,被告人如果认为生效判决确有错误,也可以依法向上级法院申诉或者申请再审。 在谭敏涛看来,即使去掉故意杀人罪这个罪名,影响不了劳荣枝的死刑立即执行的量刑。“在劳荣枝的犯罪事实中,法院是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还以抢劫罪和绑架罪判处其死刑,三个罪名都是死刑。

今天劳荣枝的死刑复核下来了,通知家属在4月12日前见面了!只是这样的结果,迟到了26年,无法救赎被劳荣枝和法子英残害的7条人命,无法弥补这6个家庭的心理创伤。 劳荣枝,一个外表看似柔弱的人,为何能如此心狠手辣,沦为一个“女魔头”? 我想最大的原因,就是贪婪。 但丁说:“贪欲使人无所不为。” 贪欲是深渊,有着永不满足的黑洞,极端的渴求使人产生难以抑制的冲动,一念之间,甚至葬送前程。 贪婪是一剂慢性毒药,它会侵蚀你的思想和前程。 余生还长,请警惕你的贪念。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阅读 ()
大家都在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