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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9001验厂审核全流程

ISO9000认证的一般流程如下:

培训过程:

内部审计师培训->基础培训

咨询过程:

初访->合同签订->顾问安置->计划制定->体系建设(质量手册编制、程序文件编制)->文件审批->操作指导->自查纠错->评审指导->咨询总结

认证过程:

提交申请->签订合同->审查文件->现场审核->纠正措施->审批->登记认证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具体程序如下:

1.质量体系认证申请:

1.1.申请人应提交由其授权代表签署的正式申请表。申请表或其附件应包括:

1) 申请人概述,如组织的性质、名称、地址、法律地位以及相关的人力和技术资源。

2) 认证申请所涵盖的产品或服务范围。

3)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必要时提供资质证书和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 咨询机构和人员名单。

5) 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最新情况。

6) 有关质量体系和活动的一般信息。

7) 申请人同意遵守认证要求,并提供必要的评估信息。

8) 适用于拟议认证体系的标准的其他参考文件的说明。

1.2认证中心应根据申请人的需要提供相关的公开文件。

1.3.认证中心自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之日起,应在合同评审后30日内作出受理、驳回或改进后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被审核人)。确保:

A.明确定义、记录和理解认证要求;

B.认证中心与申请人之间的理解分歧已得到解决;

C.认证机构有能力对申请人的申请范围、经营地点和一些特殊要求,如申请人使用的语言进行认证;

D.如有必要,认证中心要求被审计方提供额外的材料和解释。

1.4.双方签订《质量体系认证合同》。

当具体的认证计划或要求需要解释时,认证中心代表负责根据认证机构的批准文件进行解释,并向相关方发布。

1.5.收到的信息将用于现场审计和评估准备。认证中心承诺保密并妥善保管。

2.现场审核前的准备工作

2.1现场审核前,申请人ISO9000标准建立的文件化质量体系应具有3个月的运行时间,质量手册和所需的相关文件应至少提前2个月提交给认证中心。

2.2.认证中心正准备成立审核小组,指定专职审核员或审核组长作为正式审核的一部分,进行质量手册审核。审核完成后,填写“质量手册审核表”并通知被审核方,并做好记录。

2.3.认证中心应准备与被审计方协商确定审计日期,并在文件审查和批准后考虑必要的管理安排。在初次审计之前,被审计方应至少提供一份内部质量审计和管理评审实施情况的记录。

2.4.认证中心应指定一个合格的审核小组,确定审核小组组长,并组建一个审核小组,代表认证中心进行现场审核。

A.审计小组的成员应为国家注册审计师。

B.如有必要,聘请专业技术专家协助审计工作。

C.审计小组成员和专家的姓名。

认证中心应提前通知被审核方,如果被审核方对指定的审核人员和专家有任何异议,应予以提醒。如果上述人员与被审计方之间可能存在利益冲突,被审计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但必须获得部门认证中心的同意。

2.5.认证中心正式任命一个审计小组,负责制定审计计划。审计计划和日期应由被审计方商定。如有必要,在编制审计计划之前,应安排对被审计方进行初步访问,以检查现场并了解特殊要求。

3.现场审核:

审计以被审计方选择的认证标准为基础,在合同规定的产品范围内对被审计方的质量体系进行审计。主要程序如下:

3.1、召开第一次会议:

A.介绍审计小组的成员及其职责。

B.根据文件和范围明确审计的目的。

C.解释审计方法,确认审计计划,并确定任何需要澄清的问题。

3.2进行现场审核

收集不符合项的证据,并编写不符合项报告。评估不合格类型的原则是:

A.严重不合格主要是指:质量体系不符合约定的质量体系标准或文件的要求;导致严重系统性和区域性失效或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不合格产品,可直接导致产品质量失效。

B.轻微(或一般)不合格主要是指孤立的人为错误;偶尔不遵守文件会导致不太严重的后果,并且不会对系统产生重大影响。

3.3.审计小组编写审计报告以得出审计结论,审计结论可分为三种情况:

1) 一般情况下,不符合项不存在或只有少量不符合项,建议通过认证。

2) 如果存在多个短期内无法纠正的严重不符合项,建议不要通过认证。

3) 如果有一些严重的不符合项可能在短期内得到纠正,建议推迟通过认证。

3.4.向被审计方报告审计情况和结论。

3.5.召开最后一次会议,宣读审计报告,被审计方确认审计结果。

3.6.认证中心跟踪被审核方对不符合项采取的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4.认证批准

4.1.认证中心应审核批准审计结论,并在现场审计后不迟于两个月通知被审计方,并在认证后将其纳入监督管理。

4.2.认证中心负责注册和颁发经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的认证证书,并在指定出版物上公布质量体系认证注册单位名单。

公告范围包括认证合格企业名单及相应信息(产品范围、质量保证模式标准、批准日期、证书编号等)。

4.3.对于无法批准认证的企业,认证中心应发布正式通知,解释其失败的原因。企业应重新申请,至少需要6个月的时间才能接受。

5.认证范围的扩大和缩小以及认证标准的变化

5.1被认证企业需要扩大或缩小体系认证范围的,被认证方应提交书面申请,并提出与扩大或缩小认证范围相对应的质量手册。经合同管理部审核批准,如需扩大认证范围,应签订合同扩大认证范围。如需缩小认证范围,应办理原合同变更手续。在现场审核过程中,负责审核和扩大相关要素、部门和生产车间的认证范围,并按照《质量体系认证(审核)实施和控制程序》执行。经审查批准后,将颁发替代证书,证书的覆盖范围和替代日期将发生变化,但证书的有效期不变。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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