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唾液含剧毒的圆鼻巨蜥(五爪金龙)现身云南

近日,据新闻媒体报道,在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首次发现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圆鼻巨蜥(五爪金龙)。

圆鼻巨蜥,巨蜥科爬行动物,俗名:五爪金龙。一般身长1米到2米,体重可达20千克至30千克,唾液含剧毒,吃小型哺乳动物,如老鼠和猴子,还有鸟类、爬行类、鱼类、昆虫和腐肉。成年雌巨蜥在一年中可产卵40个。圆鼻巨蜥夜伏昼出,一天大概有12个小时在洞穴外,喜欢在树干上、河岸边晒太阳取暖或者散步,栖息于山区的溪流附近或沿海的河口、山塘、水库等地,主要分布在南亚和东南亚一带,我国的广东、广西、海南、云南等地均有分布,由于数量稀少,野外遇见率较低。

1989年,圆鼻巨蜥被列为中国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极危)。

为什么又叫五爪金龙

这个品种的蜥蜴身上有五个锐爪和背上有黄色斑点的特征,因此被人称作五爪金龙。

圆鼻巨蜥的经济价值

在我国,圆鼻巨蜥被认为能够入药,它们不同的身体部位有着不同的药用价值,如治疗眼疾、皮肤病、糖尿病等等。另外圆鼻巨蜥的皮也能够被制成皮包、皮鞋、手表带等等。

由于圆鼻巨蜥的经济价值较大,存在圆鼻巨蜥被走私、非法交易等现象。

多年前,汕头海关曾查获大批涉嫌走私的活体野生动物。走私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圆鼻巨蜥5776只,属于国际公约二级保护的马来西亚闭壳龟260只及眼镜蛇1170条,属于“三有”(指受国家保护,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动物的亚洲巨龟370只,估值约6700多万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走私珍贵动物价值10万元以下的,属“情节较轻”,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万元以上的,属“情节特别严重”,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我国法律也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动物的濒危和人类活动有着密切的关系,不要为利益去捕杀动物,动物也是大自然的一份子。保护濒危动物,也是在维护生态平衡,保护人类生存的家园。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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