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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女童电梯坠亡案保姆被判一缓二,不算“轻判”

文 | 酒颜

因为保姆的疏忽大意,将不满两岁的孩子独自留在电梯内,致使孩子走出电梯爬上窗台不慎坠亡,结果保姆一天牢都不用坐,如果你是孩子的父母,能接受这样的判决结果吗?

去年6月14日,杭州发生一起女童电梯坠亡案,备受大家关注,时隔将近一年,家属终于等来了一审判决结果。5月18日,记者从“杭州女童坠楼案”庭审现场获悉,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吴秀芳被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一个孩子的不幸离去,相当于把一家都搞垮了,媒体报道,坠亡女童小樱桃的外婆在自责中过世,樱桃的妈妈也因为过于悲痛被确诊为重度抑郁,而孩子的爸爸更是一夜白头,希望给孩子讨个公道。面对保姆被判一缓二的结果,孩子的妈妈直接当场哭晕,全家人很难从情感上平衡孩子永远离去与保姆只判缓刑的事实。

图文无关,来源:视觉中国

不光是樱桃家人对这个判决结果表示坚决不能接受,很多了解事件的网友也觉得判得实在太轻了,在他们看来,毕竟是一条小生命,明明认定保姆有责任却不用坐牢?家属花了钱雇了保姆,结果把孩子看没了,就算是一时大意,那也给家属造成了无法弥补的后果,如此“轻判”,岂不是相当于孩子白死了?

更有人担心,这起案件判罚过轻,会对整个保姆行业造成不良影响。在他们眼中,保姆的职责就是用心照顾人,因为疏忽、不认真履职造成被看护人伤亡,就有莫大的责任。他们担心,如今保姆吴秀芳只判缓刑,会不会让一些保姆掉以轻心,认为工作不负责,失职也没什么大不了,该玩手机的继续玩手机,该聊天聊天,就算孩子死了也没关系。

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不满2岁意外坠亡,别说是亲生父母,就算旁观者看了也无比心疼惋惜。无论小樱桃家人很难接受,还是网友的义愤填膺,他们的心情都能理解。但在呼吁重判保姆的声音之外,也有人指出,保姆确实是失职了,但是纵观案件的整个过程,若认为保姆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孩子的死亡,说她是“间接杀人”,甚至让她偿命,未必公允。

首先,保姆将孩子单独留在电梯内,只是悲剧的起因,要说这和导致孩子坠亡有直接关联,其实并不好确定。毕竟,如果不是8楼窗台可以让2岁女童爬上去,窗户又没有安全装置的话,后面的悲剧也不会发生。判决书中详细载明了“窗台高度偏低、无防坠装置”等客观因素,说明法院也是综合评估了案件发生的事实经过,才给出的判决结果。

有些人倒也不是替保姆说话,只是觉得如果这种过失犯罪能被定性为故意杀人,那会很不合理。简单代入一下,如果主体一换,是亲生父母带孩子的话,日常生活中也难免因为疏忽导致孩子出意外的。比如没看好小孩跑到马路上,被车撞了,这种没见监护人被判刑。还有那些夏天把孩子忘车里憋死孩子的父母,怎么也属于重大过失直接导致孩子死亡吧,又有几个判刑了?

当然,这样的看法听起来有些残忍,对樱桃家属而言像是在伤口上撒盐。他们无法接受判决结果,将向检察院提起抗诉申请,这种心情是很容易理解的。但判决书所提到的保姆、物业、开发商各方责任都不能忽略,也有道理。看得出来,法官“判一缓二”的判决,兼顾了这两个层面。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出令人痛心、本可以避免的事故。无论是保姆行业,还是涉事单位,都应该好好反思,避免悲剧重演。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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