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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长酒驾被查三月后获提拔:如此提拔,何以服众?

原标题:镇长酒驾被查三月后获提拔:如此提拔,何以服众?

来源:世界风情画(ID:finkeeper)

作者:保镖哥

2023年5月24日,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纪委监委公布的一份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问题的公开通报引起广泛关注。

有人质疑时任罗平县阿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贺永权在2022年8月15日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后,在同年11月30日又参与了任职公示,随后升任镇党委书记。有人质疑涉嫌酒驾官员“无损升职”破坏了纪委监委执纪监督的权威性。

5月29日,罗平县委组织部相关部门对记者表示,目前他们已经在处理调查相关情况,后续将会进行公告回应。

记者查询罗平县委组织部任职公示信息发现,贺永权在被查获酒驾三个多月后的2022年11月30日,获得罗平县委组织部任职公示。1983年11月出生的贺永权从阿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职位提名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罗平县阿岗镇政府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贺永权目前确实是该镇党委书记,相关升职公示信息确为现任党委书记贺永权。

在这里,保镖哥不禁想说,罗平县起码没有抹去贺永权酒驾信息,能够在2023年5月26日公开出该人2022年8月15日担任CPC阿岗镇党委副书记时被查到酒驾的事实,也算政府信息公开的一大进步。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得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第五十九条第(十四)项),而且,“公务员违纪违法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违法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以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处分决定机关不得因公务员申辩而加重处分”(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第六十四条)。

由此可见,贺永生在2022年8月被查到酒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理论上,2022年11月30日,恰恰是该人依法应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期”内,那么,靠着纳税人公帑领取工资的贺永生又有何资格从当地镇CPC委员会副书记位置上“转正”呢?

无怪乎消息一出,网友们便纷纷吐槽了:

有的网友质疑如此提拔不符合法定程序,有的网友不禁问起了“为什么”,还有网友指出“有编制的酒驾必须开除公职”。

实际上,在中国古代,对于官员的要求也是非常严格的,且有着详细规定。

例如,记录了周朝统治制度的《周礼》便道:“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是指善于行事,能获得公众的好评);二曰廉能(是指能较好地贯彻落实各项政令);三曰廉敬(是指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四曰廉正(是指品行端正,廉洁自律);五曰廉法(是指明法懂法,严格执法,模范守法);六曰廉辩(是指遇事头脑清晰,不疑惑)。”

此外,也是《周礼·乡大夫》还规定了考核的周期:“三年则大比,考其德行道艺,而兴贤者能者。”当时三年对官吏进行一次考绩,考察他们的德行与能力。

而在2010年以来,对“酒驾”的危害性已被广泛认知,当年的《刑法修正案(八)》更是规定了酒驾情节严重(醉驾)还要“判处拘役”,追究刑事责任,但贺永权不仅没有被判刑,依法开除出公务员队伍,还在酒驾三个月后被提拔。这种行为着实令人吃惊,引发网友广泛质疑自然也成了题中应有之义。

在这里,保镖哥只能说,罗平县必须好好查查,到底是什么人、凭什么让酒驾者还能获得提拔?关于此事后续,保镖哥也将持续关注。

参考资料:

1、历史研究 | 什么是官德:中国古代官吏考课制度中的“官德”(历史园地:2019年11月14日)

2、镇长被查酒驾3个月后升职?当地纪委监委回应(极光新闻:2023年5月30日)

3、云南罗平一镇长涉酒驾被查三月后获提拔,县纪委和组织部回应(澎湃新闻:2023年5月29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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