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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蠡县一村支书因一堵墙与邻居互骂,家属被砍伤,砍人者不构成正当防卫,获刑一年十个月

原标题:河北蠡县一村支书因一堵墙与邻居互骂,家属被砍伤,砍人者不构成正当防卫,获刑一年十个月

因为一堵墙头,李铁亮与刘万勇两家发生冲突,最后演变成一场刑事案件。

据河北蠡县法院的判决书,被告人刘万勇及李铁亮家均住在留史镇贾町村,两家中间有一过道,几年前,刘万勇在过道处垒起一道砖墙。

2022年9月10日上午,刘妻郑春霞与李妻宋元书因砖墙一事发生口角,李铁亮等人在宋元书的授意下将部分砖墙推倒。刘万勇拿着菜刀和郑春霞走出家门后,李铁亮的家属李闯扔出一块砖,但未伤人。

接着,刘万勇持菜刀砍向李闯、李铁亮,分别砍成一处轻伤二级、三处轻伤二级。

2023年5月4日,蠡县法院判决刘万勇犯故意伤害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赔偿对方约六万元。

刘万勇的妻子郑春霞对九派新闻表示,李闯等人推砖墙是受其母亲宋元书指使,宋为村支部书记。“明明是对方先动手,我们是正当防卫,怎么成了故意伤害罪?”她表示,刘万勇头部也被打伤,对方只是被行政拘留,而丈夫却被判刑。

宋元书不同意这个说法。她对九派新闻说,“没有先推人,没先动手。”

两家起冲突的墙头。图/受访者提供

【1】被告称自己是正当防卫,对方先辱骂、挥拳

刘万勇自述称,2022年9月10日上午7时左右,他在家做饭,听到墙头倒的声音。他走出去,看到自己家东侧的墙头被推到,有人骂街,后回到厨房把燃气灶关掉。怕等会打架吃亏,他还拿上了厨房的不锈钢菜刀防身。

这时,其妻郑春霞骑电动车回到家。刘万勇说,“我们刚出去,李闯就拿砖向我们扔过来,他扔完砖走过来推我妻子。当时我就急了。”

刘万勇拿起藏在背后裤腰带上的刀,向李铁亮胳膊砍了一刀,接着两家打了起来。

扭打中,刘万勇说,不知道谁用砖打了他头部一下,也不知道谁把他摁在地上,他手里的刀被夺走,然后被人送到医院。

郑春霞称,对方扔砖,她闪躲开,对方挥拳打了她右肩一拳,丈夫刘万勇便持刀上前和对方打起来。

刘万勇辩称,他将对方持菜刀砍伤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据判决书,刘万勇的辩护人认为,双方发生矛盾的原因是由对方引起,对方在刘万勇家门口的辱骂挑衅和打人的行为是导致冲突加剧的直接原因,不法侵害持续不断,刘万勇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另外,如果认定被告人刘万勇构成犯罪,其有主动投案情节,本案系邻里纠纷引起,宋元书带领家人对其进行挑衅才导致其出手伤人,对方存在严重过错,建议对其从轻减轻处罚。

刘万勇妻子发布的控诉文章。图/受访者提供

【2】原告称先扔砖但没砸到人,被砍成轻伤二级

被砍伤的李闯称,其家与刘万勇家中间有一条走道,前几年,刘万勇用砖把路口堵上了。事发当天,两家因此堵砖墙发生口角,其和家属把砖推倒,并骂对方,后互相对骂。

看到刘万勇拿着一把菜刀,李闯在地上捡了一块砖朝刘扔过去,但“砖头没砸到人”。

接着,刘就拿着刀朝他砍,他用右胳膊一挡,砍在右胳膊上。刘还想继续砍,他的父亲李铁亮帮用手一挡,也被砍伤。后来,两人被送往医院。

鉴定意见书分析说明,刘万勇右枕部头皮挫伤,右面部软组织挫伤,尾椎半脱位,肢体多处皮肤擦伤。刘万勇损伤程度被鉴定为轻微伤。

李闯多个创口或者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李闯的损伤程度被鉴定为轻伤二级。李铁亮四肢重要神经损伤;四肢长骨骨折;肢体皮肤一处创口或者瘫痕长度10cm以上。李铁亮的损伤程度被鉴定为,三处轻伤二级。

【3】检方认为不构成正当防卫,法院:犯故意伤害罪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万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一人三处轻伤二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该案被检察院移交到法院。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失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被告人刘万勇因邻里纠纷持菜刀故意砍伤李闯李铁亮的行为,并非是为了免受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不应认定为正当防卫。

另外,辩护人提供了被告人刘万勇与蠡县公安局工作人员的三段通话录音光盘,主要内容是,刘万勇因伤害李铁亮、李闯一事,表示要向公安机关投案。该情节可以证明刘万勇有自动投案情节。

但公诉机关对上述证据有异议,认为该证据不能证实被告人刘万勇具有自动投案情节。

蠡县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图/受访者供图

2023年5月4日,蠡县法院作为判决。判决书显示,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万勇及李铁亮家均住在鑫县留史镇贾町村,两家东西为邻,中间有一过道,刘万勇几年前在过道处垒起一道砖墙。事发当天,刘万勇之妻郑春霞与李铁亮之妻宋元书因砖墙一事发生口角并相互辱骂,李铁亮等人在宋元书的授意下将部分砖墙推倒。

刘万勇拿着菜刀和郑春霞走出家门后,李闯用砖扔向刘万勇、郑海霞一方,没砸到人,刘万勇在其家门口北侧持菜刀将李铁亮、李闯砍伤。

被告人刘万勇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且刘万勇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铁亮、李闯医疗费、鉴定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5191.79元。

九派新闻记者 徐鸣

编辑 曾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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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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