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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执行,有新调整!

原标题:6月1日起执行,有新调整!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出台,确定于今年 6月1日起执行,届时四川工商业企业电价政策将有新调整,具体有哪些变化呢?5月30日,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进行了解答。

调整峰平谷时段

调整全年峰平谷时段划分

对于容量50千瓦以上工商业用户,峰平谷时段划分为——

  • 高峰时段: 10:00—12:00、15:00—21:00;
  • 平段: 7:00-10:00、12:00-15:00、21:00-23:00;
  • 低谷时段: 23:00-次日7:00。

跟之前相比,调整后将原早高峰1小时、晚高峰7小时,优化调整为早高峰2小时,晚高峰6小时。

调整尖峰电价机制,对于大工业用户,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浮20%。调整后的尖峰电价时段为——

  • 夏季7、8月,尖峰时段: 15:00—17:00;
  • 冬季1月、12月,尖峰时段: 19:00—21:00。

跟之前相比,调整后尖峰电价执行月份从2个月调整为4个月。

据介绍,通过用电时段调整,可以更科学覆盖工商业用户的用电高峰,同时,延长尖峰电价执行月份,意在引导用户合理调整用电时段,在夏冬两季负荷高峰时段主动错避峰用电。

大型商业用户夏冬负荷高峰期

取消综合平均电价

在1月、7月、8月和12月夏冬两季负荷高峰时期,对于专用变压器容量在2000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型商业用户,不再参照全省商业用户原分时电价与目录电价平均差额执行平均电价,须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针对此次调整,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特地提醒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大工业用户,科学合理用电。建议可以优化生产班次,将生产计划尽量由用电高峰时段调整至低谷时段。特别是1月、7月、8月和12月,通过精细化用电设备启停,减少高峰时段和尖峰时段的用电负荷,不仅能够削峰填谷“让电于民”,还可以节约不少用电成本。

同时,在降低用电成本方面,建议大型商业用户可以通过挖掘空调柔性控制潜力,加大综合能源利用力度,发挥一定的错避调节能力;还可以通过蓄冷蓄热、储能、热泵、虚拟电厂等技术,进一步削峰填谷降低用能成本。

知道多一点

什么是分时电价机制?有什么作用?

峰谷分时电价是指:根据电网的负荷变化情况,将每天24个小时划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个时段。同时,大工业用户在夏冬两季负荷高峰时期还设置了尖峰时段,对各时段分别制定不同的电价水平,引导用电客户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用电时间,错峰用电,或鼓励用电客户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来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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