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未偷拍仍遭曝光,涉事女子公开道歉,但网友并不接受!

近日,一位大叔在地铁上蹲着玩手机,玩着玩着突遭“横祸”——被一女子怀疑在偷拍。应该女子的要求,大叔将手机给她检查,自证了清白。本以为误会解除,可没想到,这名女子转身便上网爆料, 称大叔是“猥琐男”,手法娴熟不是第一次作案,并表示既然没有偷拍,他为什么不为自己发声?这一做法迅速引来舆论质疑。

视频截图 涉事女子要求看手机相册

地铁“偷拍”是劣行,对此保持警惕,当然没有错。但凡事都应以事实为依据,是其是,非其非。未寻求警方帮助,自行要求检查他人手机,检查过后还不放心,仍未走法律途径,而是打开电脑、支起键盘,编派一篇逻辑混乱的“小作文”。没有确凿证据,就给他人贴上极具侮辱性的标签,与其说是寻求大众支持的公开控诉,不如说是自说自话的言语宣泄。这种凭“感觉”下结论、我说啥就是啥的做法,不仅让所谓“维权”充满讽刺,更让人不由怀疑其是不是在恶意蹭流量。

网传涉事女子微博截图

一段时间以来,互联网上“小作文之风”盛行。事件来龙去脉未清,就能掐头去尾编出故事,输出观点,甚至拉踩无辜之人;真相还在路上,或故作高深之态,或渲染极端情感,将他人真真假假的信息曝光,三言两语就把节奏带歪到了“大西洋”。这些操作成本不高,让社会付出的代价却不低,不仅给当事人造成极大困扰和伤害,还可能加剧社会冲突与群体撕裂,搅得舆论场乌烟瘴气。

置身互联网,人人都有麦克风。个体诉求极容易被听到,甚至迅速找到“共鸣者”,形成浩大声势。但这是一柄“双刃剑”。如若不分青红皂白,任由“中伤”之语传播流布,就会形成网络暴力。特别是对网络“弱势群体”,如前文那位大叔,“触网”经验不足,就可能陷入“谁会写‘小作文’,谁就有理”的话语霸凌。对此,其实我国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均已明确,不得发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若违反,将被追究民事乃至刑事责任。这些年,“作文一时爽,被罚悔断肠”的案例,即是前车之鉴。

据南方都市报此前报道,6月11日,当事男子在儿子邓先生的陪同下,来到广州鹭江站派出所报警。得知邓先生报警后,该名女子从东莞赶到了广州鹭江站派出所,与邓先生一家沟通协商。

该女子情绪激动,哭着道歉表示: “对不起,请你再给我一个机会。”她解释,之前乘坐地铁时曾被盯着看过但不敢发声,这次发声却造成了误会,“我没想到这么多人转发这个视频,看到被转发后特别害怕有人网暴我或者阿叔,我就把视频关了。”

6月11日17时许,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女生将在网上发布公开道歉信。邓先生表示,“她还是名学生,公开道歉就好,不想影响她太多。”

为什么她都公开发博道歉了,网友们仍然不放过她,到底想怎么样?

答:

她的道歉是在大叔报案的前提下发生的,如果大叔不报案,她会道歉吗,答案是否定的。

因为事情已在网上发酵了三天,网友们的批评和谴责,她不可能没看到,但即便如此,她仍然死杠,直到大叔报案,她才出来道歉,可见她的道歉是一种被动行为,是为了给自己危机公关,是一种投机行为。

另外,她的所谓道歉在自己的微博上发布后,她对评论区进行了控评和精选,所有批评她的评论一律不显示,却唯独显示了一条讥笑网友们“跳脚”的评论,这是明晃晃对网友们表示不屑和进行挑衅。

后来这个被网友扒出来,精选评论的是她的小号,和大号@注册不了张是互关的,而且小号的头像和她本人一模样,是她本人无疑,不得不说她传媒也是只学了一半,被网友发现后她又火速把小号给注销了.....

所以,她的所谓道歉,不仅没有一点诚意,而且是对大家智商和人格的侮辱。

网友总结到,这件事发酵了几天,她都无动于衷。第一次检查手机,她没道歉!第二次警察调节,她没道歉!第三次发文网暴,网友劝她删掉,她没道歉!第四次全网发酵,她还是没道歉!第五次家属报警,她道歉了!

她学历高,又是新闻研究生,她这样的人知道舆论的力量,居然还嘲讽大叔为什么不为自己发声,直到大叔儿子报警表示不道歉就起诉到法院,她才火急火燎的痛哭流涕道歉。她的道歉绝不是因为知道错了,而是怕影响自己的前程。

又有网友爆料,四川大学女研究生当天在地铁上穿的是长裤,你穿的是长裤,又不是短裙,地铁大叔偷拍你什么?这不就是故意碰瓷地铁大叔吗?

有网友说:她哭不是因为知道自己做错了,对受害者满心的歉意,而是因为学校准备开除她了,是要付出实际代价了,所以自己心里根本就没有任何的悔过之心。

大叔原谅她原因1.迂腐的善良。2.底层小老百姓害怕惹事

所以有些人要大叔去告她,让大叔承担起改变一些东西的责任,这个担子太重,大叔害怕了,承担不起,所以大叔选择了息事宁人,就当自己吃亏了。

可是对于所有心怀正义的人来说,这就算了?不能,应该转为公诉,要让所有人审判她,让她受到对等的惩罚。

“我一个小姑娘”、“她一个女生”、“和人家一个女孩子较真有意思吗”,这类的说法,在网络上经常可见,有些人很善于使用,并沾沾自喜,因为说了这些话之后,自己的责任往往就会减轻,原本该处理的也就不处理了,从重处理的要变得从轻。这在基层实践中是一个常见现象。

但这是“暗暗标记了价格”的,我们为什么说“不要和三岁孩子计较”,因为三岁孩子是没有民事责任能力的,一个大人和三岁孩子计较,赢了你也不光彩啊,还显得自己无能。

如果这种事多了,一遍又一遍地冲击社会心理,那社会就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年轻女性是“限制行为能力”的,所以犯错可以轻轻放下。犯了错之后“人家女孩子都哭了”是会得到同情的,犯了错之后“人家小伙子都哭了”则是会得到嘲笑和蔑视的。

一旦形成这种刻板印象,那么就会得到一个结论:女性不能被赋予重要工作。因为她们搞坏了是有理由的,我还没办法。不光男性领导和老板会这样想,女性领导和老板也会这样想。毕竟人家女老板开公司不是为了搞姐妹联欢的,人家是为了挣钱的。你都是“限制行为能力”了,我怎么敢把重要工作、重要岗位交给你呢?不重要的岗位也不行啊。

那么这个过程中,谁得到收益了呢?只有最开始那些打拳的,她们依仗现有的社会契约和共识,抢先把这块“共有就是谁抢到算谁的”无主土地据为己有,获得了“豁免”甚至额外的利益,然后把被糟蹋过的残缺社会共识丢给剩余的全体女性,让群体为自己买单。

有的人脑子不灵活,觉得“激进派”打拳,我们女性都跟着也沾光啊!刚开始的时候确实有这种可能,因为那时候社会共识还比较厚,先打拳的,先出拳的,都会收割到额外的收益。但这并不是在做大蛋糕,甚至都不仅仅是在男性手里抢蛋糕,更是在女性群体里抢蛋糕,先抢到的,举着一大块蛋糕:“姐妹们你们看,打拳真的有用!”,然后就可以在众星捧月中成为女权KOL,享受教众们的供奉了。或者是一锤子买卖,收割完成之后走人。

底下一群韭菜激动万分:我觉醒啦!姐姐好飒!

归根到底,当下社会的性别现状是由生产力水平和生产关系所决定的(上层建筑因素可以影响其上下波动),因此女拳的所谓口号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但又要向信徒们展示“神迹”,让自己上位为众多教主之一,就必须要不断操纵舆论和情绪,抓住一切性别有关的敏感点去搞撕裂,做出“我打拳,你们受益”的寅吃卯粮行为。

这也是为什么过去七十年是中国女性权利提升最快的时期,但女拳对阿共则普遍带有敌意的原因。

张同学“哭了一下午”,换来了大叔及家属的心软:“她是大学生,我们是农民工,她的文化水平比我们高,犯了错我们应该给她一次机会。她(考上大学)不容易,希望学校不要开除她。”

如果是个小伙子,他哭一下午,能获得相同的待遇吗?恐怕不能。如果共识耗尽大家回归丛林,更大的吃亏是剩余的女性。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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