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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要点

(来源:陇南西和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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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是在2021—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5年过渡期内以户为单位向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发放的原则上5万元(含)以下、3年期(含)以内、免担保免抵押、执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适当浮动放贷、财政全额贴息、县级建立风险补偿金的小额信用贷款。

一、支持对象

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

二、贷款金额

原则上5万元(含)以下。

三、贷款期限

3年期(含)以内。

四、贷款利率

鼓励银行机构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放款,贷款利率可根据贷款户信用评级、还款能力、贷款成本等因素适当浮动,1年期(含)以下贷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LPR,1年期至3年期(含)贷款利率不超过5年期以上LPR。贷款利率在贷款合同期内保持不变。

五、担保方式

免担保免抵押。

六、贴息方式

五年过渡期内,单户5万元以内财政资金对贷款全额贴息,贴息资金由县级财政从省到县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

七、风险补偿机制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实施风险补偿,风险分担比例、启动条件等与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保持一致,保持现行机制基本稳定。

八、贷款用途

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九、贷款条件

申请借款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一定还款能力;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产业和项目,且有一定市场前景;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之间。

十、工作流程

(一)贷款流程

脱贫人口自愿申请→所在行政村“两委”初审→乡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审核、乡镇分管签字盖章→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审核签署意见→承贷银行对脱贫人口评级授信→承贷银行审批放贷。

贷款发放前,经办银行要对脱贫人口评级授信,借款人所在行政村(居)“两委”或驻村工作队要对贷款人的贷款意愿及生产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二)贴息流程

承贷银行按季度提供贷款户应付利息花名册→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申请贴息→县财政局将贴息资金拨付承贷银行账户。

贷款经办银行:

①西和农商银行

地址:西和县汉源镇南关村西和农商银行4楼

经办人:西和农商银行市场部经理 季柏峰

电话:0939-6623064 18093988808

②农行西和县支行

地 址:西和县汉源镇南关社区中山路3号

经办人:农行西和县支行客户经理 王敏

电 话:0939-6625790 15569995951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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