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10只、猪獾6只、小麂13只!两男子非法狩猎被判刑

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通讯员 马莉

实习生 汪旸

架设高压电网,非法捕获10只野猪、6只猪獾、13只小麂,用于食用和售卖。近日,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狩猎案,两被告人均被判刑,赔偿生态环境资源损失费并公开道歉。

案情显示,2021年12月至2023年1月期间,被告人孙某某、周某某先后多次在湖北省浠水县各乡镇山上通过架设高压电网的方式,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用于食用及售卖,共计捕获野猪10只、猪獾6只、小麂13只。

经浠水县林业局认定,被告人孙某某、周某某所捕获的野猪,系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猪獾、小麂系湖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浠水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二被告人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侵权责任。

审判现场(法院供图)

浠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某、周某某的行为侵害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均构成非法狩猎罪,依法对二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判令二被告人共同赔偿生态环境资源损失费,责令二被告人在本地市级以上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目前,二被告人依照判决已在媒体上对自己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进行公开赔礼道歉。

(来源:极目新闻)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极目新闻”客户端,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欢迎提供新闻线索,一经采纳即付报酬。24小时报料热线027-86777777。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阅读 ()
大家都在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