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通知】2023年上海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网上申报马上开始啦!

根据上海市残联发布政策通知,上海市2023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网上申报将于8月18日开始,2022年度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一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残疾人就业申报,逾期未申报,则申报系统关闭,如实缴纳残保金。

一、上海市残疾人就业申报对象

残疾人就业申报为下年度申报上年度情况,即2023年申报2022年度(2022年1月-12月)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

二、上海市残疾人就业申报时间

用人单位应在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申报本单位2022年度残疾人就业情况,2023年12月1日零时起关闭申报系统,逾期则无法申报,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上海市残疾人就业申报流程

为了更快捷顺畅申报残疾人就业审核情况,建议不要使用IE浏览器,而是使用其他支持极速模式浏览器,比如: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流程如下:

提示:待相关部门审核后(异议审核时限为提交异议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用人单位须再次进入“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事项继续进行申报操作。

四、上海市残疾人就业申报其他事项

  1. 完成2022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网上申报后,用人单位应继续进入“残保金征缴‘一件事’”,根据系统引导,确认残保金应缴费额,缴纳残保金或申请超比例奖励。
  2. 如单位需要招录残疾职工,用人单位可登录“上海一网通办”平台,进入“残疾人用工需求登记”事项进行信息填报并提交,或与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

五、上海市残疾人就业申报咨询电话

了解更多上海市残保金政策要点,具体可咨询中望集团,上海市残保金政策包括:残保金计算、审核、申报、减免、代办等。

六、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关于做好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有关工作的通知》(残联发〔2021〕16号)《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63号)《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关于印发〈上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发〔2020〕9号)《关于延长<上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沪财发〔2023〕6号)

中望集团7年残保金减免代办经验,残联合作搭建辅助性残疾人就业基地,解决企业招聘难题;根据企业所需岗位要求开发岗位,帮助残疾人上岗,提升残疾人生活水平;中望集团模式正规合规,无渠道中间化,为企业提供知根知底、合规安全残疾人就业,通过全流程残保金减免服务帮助企业顺利减免残保金。

50人以上目前还没有安置残疾人就业或筹划2024年残保金的企业,尽快联系我们获取核算残保金减免方案,并安置残疾人就业减免残保金,早安置,多减免。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阅读 ()
大家都在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