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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通知

(来源:惠安人社局)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评选等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96号)和《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度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通知》(泉人社文〔2023〕193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我县2023年度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名额

我县可推荐申报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各不超过1个。

二、评审程序

(一)根据文件申报条件,按照规定程序择优向泉州市人社局推荐申报。

(二)泉州市人社局对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研究确定上报人选,并在市级人社部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经费保障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按中央规定分类分档予以补助。项目所在单位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四、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请于8月23日前将2023年度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申报材料(附宣传视频光盘资料)报县人社局就业保障股(附件1、2一式七份,附件3、4一式两份)。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黑白打印(复印),确保文字和图片清楚清晰,装订简单简洁。电子版发至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惠安县螺城镇乐园街城保巷8号三楼就业保障股

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0595-87391174

电子邮箱:huianjypx@163.com

附件:1.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

2.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3.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项目情况表

4.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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