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一图读懂,9月1日实施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新规

(来源:庄河发布)

根据《标准化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于2021年8月修订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国家标准,为给生产销售企业一定缓冲,给予了2年的过渡期,该标准已于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国家强制性标准对食品和化妆品的过度包装进行了限制,严格规定了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和包装成本。

根据社会各方在标准执行过程中反馈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该标准适用于哪些产品,不适用于哪些产品?

(一)适用本标准的产品。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所有食品(含散装食品)和化妆品的销售包装适用于本标准。

(二)不适用本标准的产品。出口至国外的食品和化妆品不适用于本标准,运输包装不适用于本标准,出厂时价格为零且标识“赠品或非卖品”字样的产品不适用于本标准。

二、标准中不同商品类别的k值不同,如何判定食品或化妆品所属的商品类别?

国内生产的食品或化妆品按销售包装标注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名称、执行标准、配料表等信息综合判定所属商品类别。进口商品按中文标签标注的产品名称、配料表等信息综合判定所属商品类别。

三、只有一层包装的商品是否需要计算包装空隙率?

表1注中“本表不适用于销售包装层数仅为一层的商品”,是指销售包装层数仅为一层的食品或化妆品,无需计算包装空隙率,即可判定包装空隙率合格。

四、销售包装的提手、扣件、绑绳等体积是否计入销售包装体积?

按照标准5.4.1条要求计算包装空隙率时,销售包装的提手、扣件、绑绳等的体积应计算在销售包装体积内。

五、如何判定食品或化妆品的包装成本和销售价格?

标准第5.6条中,包装成本为食品或化妆品企业与包装企业签订的包装采购价格。销售价格为食品或化妆品企业与销售企业签订的合同销售价格,若无法获取合同销售价格则可将商品的市场正常销售价格(非折扣的销售价格)作为销售价格。

六、如何确定面膜类化妆品的k值?

面膜类化妆品商品类别可根据其内装物状态选择一般液态单元或膏霜乳液单元,其k值为9。

七、如何理解“含有配套电动工具的产品”?

附表A.2注a“含有配套电动工具使用的护肤水类或护肤清洁类产品k值为同类产品的1.5倍”中,配套电动工具指使用该产品时必须使用的电动工具,二者缺一不可;若电动工具不属于配套电动工具,则护肤水类或护肤清洁类产品k值取9。注b“含有配套工具使用的气雾剂类产品k值为同类产品的2.5倍”中,配套电动工具指使用该产品时必须使用的工具,二者缺一不可;若电动工具不属于配套电动工具,则气雾剂类产品k值取5。

来源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融媒体编辑丨黄健

责任编审丨姜鹏飞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阅读 ()
大家都在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