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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图:针对外资企业的越南外汇管制

越南的主权货币为越南盾,由越南国家银行发行,不可自由兑换。越南有严格的外汇管制,在越南境内,除法律明确允许外,所有外国或越南的组织和个人都禁止出售、购买或借出外币,以及支付外币。

越南外汇管制包括经常交易、提供的服务和外汇使用的管理,国外贷款和贷款管理,外商投资活动管理,国家外汇储备管理,黄金业务活动管理。

本文主要介绍外商投资活动管理的账户开立、外汇管制、利润汇出等政策,帮助投资者了解在越南当地经营必备的外汇管理制度。

01

越南外汇管制概念

外汇管理是国家对外汇进出口(特别是外币)和外汇使用按照预定目标实施的政策和措施。

越南国家银行是越南的中央银行并且是货币和外汇的监管机构,越南国家银行决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并在全国范围内监管信用和银行活动。越南国家银行系越南唯一发行货币的机构。越南国家银行的作用在于稳定货币价值,确保银行安全。

02

外汇法律法规概况

关于外汇管制的主要法律文件是关于外汇管制的28/2005/PL-UBTVQH11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06/2019/TT-NHNN号通告(越南外商直接投资活动外汇管理指南)。

03

外汇管理政策

1.银行账户的开立

直接投资资本账户(Direct Investment Capital Account, DICA)是外币或越南盾的经常账户。持有投资许可证(IRC)的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外商持股比例达到51%或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开立直接投资资本账户,以进行以下交易:

- 接收外国投资者的出资,财产转让、接受资本金,接收外国贷款;

- 在越南境外支付外国中长期贷款的本金、利息和费用;

- 来自外国投资的资本、利润和其他合法收入在越南境外的支出;

- 与外国直接投资活动有关的其他收入和支出交易。

在营业执照签发后,需要申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需要开立一个投资账户(美元账户)和基本账户(越南盾),投资额需要打到投资账户上。

2.利润汇出等政策

越南外资企业在向其外国股东汇出利润或股息(须通过DICA)之前,应满足以下条件:

-在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完成并结清所有纳税义务;

-在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完成并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外资企业在向外国公司股东汇出利润时,无需扣税。但在向外国自然人股东汇出利润时,则需扣5%的税。

根据现行法规,利润汇出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若外资企业并无任何累计亏损,且在汇出利润后仍可如期偿还到期债务,那么该企业可以与会计年度结束时,一次性汇出全年盈余;

-在越南的商业活动和投资项目结束后再汇出利润。

外国投资者必须在利润汇出至少7个工作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将盈余汇至国外的通知书。外国投资者可以前往当地银行购买外汇,并将营业利润汇回国内。不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外国投资者虽然有权购入外币,但银行本身并没有出售外汇的义务,并且外币数量取决于当时情况下市场的流动性。

因此,在日常交往过程中与当地银行处理好关系十分重要,在选择往来的银行时,有必要就此事事先达成共识。

04 结论

越南的外汇管理规定:除非外汇管制规定特别允许,越南实体和个人间的交易必须使用越南盾;允许外币作为功能货币,用于会计和报告目的;外币可汇往国外,但需要进行登记或满足税务要求;外国投资者需根据越南外汇管理规定,在越南银行、非银行信贷机构与其他指定有资格提供外汇服务的金融机构开设越南盾或外汇账户;如需在国外银行开设账户,需经越南国家银行批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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