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着国家的权威和尊严。但仍有不法分子为发泄个人情绪,恣意侮辱国旗,最终受到法律制裁。
被告人薛某为发泄情绪采用撕扯、焚烧等方式故意将悬挂在地铁站入口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损毁。
后薛某用随身携带的手机,将上述过程拍照、录制视频发布至个人微信朋友圈及境外社交软件,造成恶劣影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薛某在公共场合,故意以撕扯、焚烧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其行为已构成侮辱国旗罪。被告人薛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罚。人民法院以侮辱国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打击侮辱国旗犯罪行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典型案例。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着国家的权威和尊严,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国家、对民族的崇高敬意和深厚感情。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每一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薛某在公共场合故意损毁侮辱国旗,并将照片、视频上传至网络,严重伤害了人民群众的爱国情感,人民法院依法对其处以刑罚,不仅惩治了侮辱国旗的犯罪行为,也有助于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对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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