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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促进性别平等,反家庭暴力

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189个国家的代表通过了《北京宣言和行动纲要》,自此,性别和谐、男女共建、女性发展成为首善之区倡导的共识。

联合国决定将每年10月11日设立为“国际女童日”,以关注女童权利和世界各地女童所面临的独特挑战。

世界上有超过11亿未满18岁的女童,她们有望成为世界上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一代女性领导人、企业家和变革者。

日前,国务院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

中国始终坚持男女平等的宪法原则,特别是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以来,中国将男女平等作为促进国家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持续推进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持续打击和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改善女孩生存环境,把宣传倡导和扶贫帮困相结合,引导全社会关注女孩生存环境,促进女孩成长成才,营造有利于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产生了积极的示范效应。

国际女童日,不仅为女孩们喝彩,而且赋予她们机会和资源来实现自身梦想。

国际女童日,不仅为女孩们喝彩,而且共同创造一个没有任何女孩掉队的未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的法律。它包含:总则;家庭暴力的预防;家庭暴力的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责任;附则等六部分三十八条规定。

来源︱全国妇联

编辑︱朱诺 张诗蕴 金雨晨

审核朱诺

投稿邮箱︱njeyxwxcbgs@163.com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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