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囚犯被处以死刑却侥幸活了下来,这到底是什么感受?来自美国的肯尼斯史密斯在死囚牢房关押了30多年,去年11月,他被带到阿拉巴马州阿特莫尔监狱的行刑室,但在注射了致命药物后他仍然活着,监狱工作人员只能暂时放弃对他的死刑执行。
1988年,当时22岁的史密斯承认谋杀了45岁的伊丽莎白森内特。当时伊丽莎白的丈夫查尔斯与另一个女人有染,为了得到保险金,他给了史密斯和一个叫约翰帕克的家伙每人800英镑(约合7190人民币)的报酬,让他们杀死了伊丽莎白。
现如今,58岁的史密斯在牢房里等待下一次处决。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描述了被执行死刑时的情景,工作人员忘了给他插上两条静脉输液管,行刑过程很痛苦,但他依然活着。
在美国,有一个“双重危险”规则,即意味着一个人不能因为一种罪被审判两次。不过,当局并没有禁止可以再次处死一个人,因此史密斯还会面临第二次执行。
监狱希望在明年一月份时让史密斯吸入纯氮气窒息而死,这是一种以前从未尝试过的方法。但史密斯的法律团队反对这一计划,声称这将构成“残忍和不寻常的惩罚”,这是美国宪法不允许的。
他们认为,目前尚不清楚通过“氮缺氧”来杀死史密斯是否会让他感到痛苦,他们认为史密斯被当成了实验品。法律团队还声称,史密斯去年遭受的可怕折磨也非常残忍,当时监狱行刑人员并不只是单纯地想要杀死他。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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