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上海法院为何对“男子被流浪猫绊倒索赔案件”提起再审?律师分析

原标题:上海法院为何对“男子被流浪猫绊倒索赔案件”提起再审?律师分析

3月27日,上海闵行人民法院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案件情况通报,称将对“男子被流浪猫绊倒索赔案件”提起再审。

此前,一起于2023年11月3日开庭审理的健康权纠纷案件,经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再经媒体报道后冲上热搜,备受公众关注和讨论。

据文书信息披露,2023年4月20日,男子吴某某与同事在羽毛球馆打球时,踩到流浪猫肚子上致摔倒,构成十级伤残。吴某某遂将羽毛球馆所属公司和流浪猫投喂者肖某某诉至法院。最终,后者被判赔偿24万余元。

3月19日,关于该案的相关话题“男子被流浪猫绊倒头围着赔24万”在微博平台获2.3亿阅读量。针对此案的最终审理结果,网友议论纷纷。

3月27日,该案审理有了新进展。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案件情况通报,称经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本案提起再审,将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并将审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潇湘晨报记者梳理发现,该案是在2023年11月3日开庭审理。一审阶段,上海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猫为肖某饲养,根据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承担侵权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投喂者肖某某判赔偿吴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40198.20元。并认定羽毛球馆的经营公司疏于管理,未尽其安全保障义务,致原告在打羽毛球过程中在运动场所踩到猫而受伤,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球场的经营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肖某追偿。

时隔5个月,上海闵行区人民法院为何对此案提起再审?

3月27日,潇湘晨报记者多次联系羽毛球馆背后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听闻记者前来采访的缘由后,表示不方便进行回应。

据了解,投喂流浪猫的肖某某系该羽毛球馆教练,事发后已从公司离职。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分析,原审判决显然有可议论的空间,争议点主要在于场馆与投喂者的责任划分。

在他看来,损失是场馆与投喂人的共同过失造成的。场馆的过失是没有采取措施及时清场,防备防备猫入场,投喂人的过失则是因为投喂导致猫在不应该出现的地方出现。因为投喂者与羽毛球馆是合同关系,羽毛球馆应该承担合同责任,而不只是安全保障义务。所以该侵权责任中,场馆应该是主要责任,投喂人是次要责任。

潇湘晨报记者 孙庆云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阅读 ()
大家都在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