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男子担心酒驾被查凌晨冲岗,在拘留所里度过“五一”

极目新闻记者 吴昌华

通讯员 张慧

凌晨2时许,驾驶员朱某遇到交警检查,担心自己酒驾被查出,驾车冲岗而逃,一天之后终被交警查获,受到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5月2日,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交通大队介绍,4月29日朱某被送进拘留所。

江岸交警介绍,4月26日凌晨2时许,该大队四中队民警罗锋、陈浩、曾子奇在黄浦大街工农兵路路口盘查,一辆悬挂鄂A号牌的黑色大众轿车快速驶来,并未按照民警示意减速、靠边,从第一名民警身边冲过。民警陈浩立即上前制止,将该车拦停,要求驾驶员熄火、拔出车钥匙。

江岸交警查获冲岗逃逸的轿车

驾驶员磨磨蹭蹭,不愿配合。在民警的大声命令下,驾驶员终于将车熄火。民警拿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要求其下车接受检测,驾驶员嘟囔着“没必要,没必要……”

民警陈浩发现驾驶员右手伸向车钥匙,立即喝道:“下车!别动。”就在此时,驾驶员发动车辆,冲岗而逃。民警陈浩的胳膊被车辆碰撞,酒精测试仪被摔在地上。

江岸区交通大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连夜开展追踪。在大队事故中队的配合下,四中队中队长李德欣查明该车去向。次日,民警顺藤摸瓜找到该车,经蹲守,抓获冲岗逃逸的驾驶员朱某。

在证据面前,驾驶员朱某供认了驾车冲岗经过,他交代,因为晚餐喝了酒,担心受到处罚,冲岗逃跑。

冲岗驾驶员被送进拘留所

江岸交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朱某冲岗逃逸行为构成阻碍民警执行职务。4月29日,朱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被送进了拘留所。只因抱着侥幸心理做出鲁莽之举,只能在拘留所度过“五一”,朱某后悔万分。

江岸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酒后驾驶,更不要做出冲动鲁莽之举。

(来源:极目新闻)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阅读 ()
大家都在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