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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舍五入,长春的规矩”?11.6元车费被收12元,官方回应

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在吉林长春,有乘客在打车时,车费为11.6元,出租车司机却要收费12元,乘客认为司机多收取了费用。司机则表示:四舍五入,长春市的规矩,可以问长春当地人。

5月31日下午,吉林省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工作人员告诉新黄河记者,根据长发改收费联【2019】465号文件,计价里程费最终是按四舍五入收取,如果是11.6元,确实按照12元收取。

网传视频显示,一位乘客称自己消费了11.6元车费,出租车司机却收12元车费,不合适,是司机加收的费用。对于乘客的质疑,出租车司机情绪激动,并表示,出租车收费按照四舍五入,是长春市的规矩,乘客可以问问长春当地人。

视频一经发布,引起不少网友讨论。长春本地网友也证实了司机说法:长春确实有这个规定,很多年了,都是四舍五入。但也有不少网友表示,现在消费基本以移动支付为主,付款可以精确到角、分,以前的规定并不适用于现在。

5月31日下午,新黄河记者联系了吉林省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工作人员告诉新黄河记者长春市出租车收费确实是四舍五入。“根据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春市交通运输局、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联合发布的长发改收费联【2019】465号文件,计价里程费最终是按四舍五入收取。”工作人员解释,如果乘车费是11.4元,司机则收取11元,如果是11.6元,司机收取12元。计价器打出的发票一般也为整数。

(新黄河记者 李庆斌)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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