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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儋州:在海南省实际居住满183天,购房享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6月24日,海南省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

文件提出,支持常住人口购房需求。落户海南省户籍的,自落户之日起,在儋州市购房享本地居民同等待遇;非本省户籍人员,但在海南省实际居住满183天的常住人口,在儋州市购房享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同时,支持企事业单位员工及人才购房需求。对符合儋州市重点企事业单位条件的企业,根据企业投资、纳税贡献、实际住房需求等情况,梯次匹配一定比例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指标(其中:重点企事业单位是指儋建〔2024〕43号通知中明确的企业范围,下同)。

非本省户籍人员,在儋州市重点企事业单位应聘、兼职的,与用人单位签订3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购房待遇。(澎湃新闻记者 庞静涛)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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