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出版社等级是怎样评估的

国家对出版社等级是怎样评估的?国家对出版社等级是有评估的,制定了《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办法》,评估标准包括图书出版能力、基础建设能力、资产运营能力等,将图书出版单位划分为社科类、科技类、教育类、少儿类、文艺类、美术类、古籍类、大学类八个类别,分别按类进行评估。

国家对出版社等级划分是:

图书出版单位的评估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1.评为一级的各类图书出版单位数量约占全国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总数的20%;

2.评为二级的各类图书出版单位数量约占全国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总数的30%;

3.评为三级的各类图书出版单位数量约占全国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总数的40%;

4.评为四级的各类图书出版单位数量的比例不超过全国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总数的10%。

按照图书出版单位所得分数,按类别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上述第(三)款比例分别确定等级。因出版有严重内容问题的图书或严重违规被处以停业整顿行政处罚的图书出版单位,直接作降两级处理。

国家对出版社等级评估每两年进行一次,对被评为一级的100家图书出版单位,授予“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的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牌。我们出版专著如果需要等级比较高的出版社,一般也是从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名单中选择。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阅读 (0)
我来说两句
0人参与, 0条评论
登录抢首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