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江苏新闻】;
7日,话题“男孩被收养16年被判无权继承百万遗产”登上热搜第一,引发关注。
七旬夫妇“收养”10岁孤儿,以祖孙身份共同生活
郭甲原本姓王,出生在贵阳一个普通家庭。因父母相继因病离世,他在10岁时成了孤儿。
2005年1月,他面对贵州媒体表达了愿望,“帮我找个愿意收养我的家吧,我一定乖乖地听话,我会做饭,洗衣服……”在当地街道、民政部门和媒体的帮助下,他最终被一对七旬夫妇“收养”,当时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2006年到郭家后,因年龄差距大,他叫郭某为爷爷,叫范某为奶奶。其代理律师提供的证据材料显示,“收养”他之后,郭某夫妇向有关部门递交了领养、转学、改名等申请。其中表示,老两口愿领养孤儿王某某为孙,并改名郭甲。户籍资料显示,改名后,他以老两口孙子的身份入户。
据郭甲讲述,到郭家后,他随爷爷、奶奶生活,彼此像亲人一样,直到2021年2月和9月两位老人相继去世。
其所在社区居委会去年12月出具证明称,郭甲与郭某、范某夫妇此前长期居住在同一住所。
郭某夫妇的女儿郭乙比郭甲大29岁。郭甲称,他叫郭乙为阿姨,郭乙当时成了家,逢年过节和周末回家较多,但两人关系比较僵。
“爷爷去世后,奶奶曾提出找个机会,让我俩关系缓和一点。”郭甲告诉媒体,但奶奶突然去世,没留下什么交代的话。
爷爷和奶奶去世后,他一直住在此前和两位老人共同生活的房屋里。但2022年,郭乙突然提出要他搬出去。想到自己在这个家生活了那么久,曾和爷爷、奶奶如亲人一般,郭甲难以接受。
收养关系不成立 郭甲被判无继承权
上诉被驳回 他准备另案起诉
因不服一审裁定,郭甲提起上诉。6月17日,贵阳中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郭甲上诉,维持原裁定。对此,郭甲表示将再起诉,希望能以非继承人“酌定分配”方式,“分”得一定比例遗产。
对此,有网友认为孩子成人了,已经有自己谋生的能力了。也有网友认为户籍上的身份是孙子,“按规定就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评论区也有网友认为既然是收养,抚养至成年便已经是恩情。
对此
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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