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办公室发布了两则关于作废小客车指标的通告。北京再次重申:小客车指标仅限指标所有人使用,签订的小客车指标租售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违规租“京牌”指标或将作废。 (北青报记者 刘洋)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