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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全会后检察系统高规格研讨班,释放多重改革信号

7月29日至30日,大检察官研讨班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出席开班式。

根据研讨班的议程,除了交流发言、探讨问题,还有一项重要工作是部署检察工作。恰逢二十届三中全会闭幕不久,对于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部署的改革任务,检察系统将作何回应?这次研讨班的意义不同以往。

首提“加强检察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

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的重要性,应勇在讲话时指出,“是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总动员、总部署,是对新时代新征程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再宣示,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纲领性文件”。

《决定》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国家安全、国防和军队等方面部署了几十项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是重中之重,且《决定》特别强调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强调更好维护市场秩序。这其中,司法保障不可或缺。

应勇提出,检察机关要主动融入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检察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充分运用法治之力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巩固和增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态势提供法治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最高检首次公开提到“检察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

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第一次提出“要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随后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细化部署,“加强财政、货币、就业、产业、区域、科技、环保等政策协调配合,把非经济性政策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强化政策统筹,确保同向发力、形成合力”。简而言之,就是要避免政策之间相互“打架”,避免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掣肘。

在大城市探索知识产权案件相对集中管辖

从具体司法实践来看,应勇明确提出要聚焦四个方面。聚焦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持续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对待、依法平等保护,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健全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

《决定》提出,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一视同仁对待、依法平等保护”“同责同罪同罚”“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目的正是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此外,检察机关还将聚焦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依法从严惩治严重经济犯罪,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促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聚焦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化建设,在大城市探索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加强高新技术、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等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保护商业秘密,护航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聚焦金融体制改革,跟进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加强金融领域执法司法协作,从严打击金融犯罪,惩治非法金融活动,有力维护金融安全。

回应《决定》对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顶层部署,最高检将“在大城市探索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如何探索?应勇近期在外出调研时透露,探索会在一些知识产权办案任务较重的城市先行展开。集中管辖的目的则是融合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提升专业化保护水平。

回应“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在“更加有力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一部分,除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依法惩治电诈网赌和网络暴力等犯罪之外,应勇还提出,完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工作机制,推动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更好促进社会大局稳定。

我国犯罪结构已经发生深刻变化,轻罪治理正越来越引起重视。最高检数据显示,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占比从1999年的不到55%上升至近年来的85%以上。轻罪案件大幅上升,成为犯罪治理的主要对象。

近年来,司法机关在推进轻罪治理实践中积累了一些经验。比如,最高检推动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落实依法少捕慎诉慎押的具体工作要求,刑事案件不捕率从2019年的22%上升至2023年的41%,不诉率从2019年的10%上升至2023年的26%。同时,持续推动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轻微刑事案件出罪入罪标准,促进构建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轻罪治理体系。

除了诉前的入罪、诉中的出罪,诉后的治理同样不容忽视。这其中最大的影响因素之一便是犯罪记录及其附随后果。

“当前,轻微犯罪群体越来越庞大,犯罪后不仅要承受刑罚的不利后果,还要承担严重附随后果,如在就业、入学、入伍,甚至子女成长等方面均会产生一系列不利影响。这一现状不仅影响犯罪人再次融入社会,也会影响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苗生明此前在接受新京报专访时指出。

《决定》也专门提出“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从2012年刑事诉讼法确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可见,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建立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需要多部门协同推动,最高检则率先作出了回应。

研究推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决定》专章予以强调,围绕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部署了系列改革任务。

应勇提出,要围绕《决定》关于公正执法司法的部署,找准强化监督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坚持正确人权观,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全流程监督。完善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纠正等工作机制,完善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制度。进一步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通过信息共享促进做优协作配合,把监督重点放在纠正应立不立、应撤不撤、长期“挂案”等突出问题上。

自觉融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上迈出实质步伐。健全上下联动刑事抗诉工作机制。完善“派驻+巡回+科技”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机制。着力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

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严重暴力犯罪问题不时引发舆论关注。最高检数据显示,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低龄未成年人占比有所增加。《决定》专门提出,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制定专门矫治教育规定。

在讲话中,应勇也以较大篇幅关注了这个问题。他提出,检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做实未成年被害人保护,促进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体系。

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研究推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推动加强专门教育工作,坚决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上升势头。

为何要强调专门教育?最高检副检察长宫鸣此前指出,未成年人的罪错行为通常有一个由轻及重、逐渐演变的过程,错失最佳的矫治教育时机或者干预措施不当,部分未成年人可能实施更为严重的犯罪行为。

记者从大检察官研讨班获悉,最高检会同教育部等部门促推专门学校建设,我国现有专门学校230所。与教育部公布的2022年全国共有119所专门学校相比,不到两年间增加了百余所。

除了专门学校数量不足,另一制约专门矫治教育成效的因素是目前我国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分级干预还不够科学、清晰。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厅厅长缐杰今年初曾透露,最高检正在研究制定加强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的意见。该意见或将于年内出台。

应勇特别强调,改革没有旁观者、局外人,各级检察机关要增强改革韧性,坚持谋定快动,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取得实效。

新京报记者 行海洋

编辑 樊一婧 校对刘越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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