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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黄龙再开启小县机构改革:民政局划入社会工作部,住建城管合并

黄龙县风光 黄龙县人民政府官网 资料图

关于人口小县机构改革,中央已定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稳妥推进人口小县机构优化。

澎湃新闻早前报道提到,目前,人口小县机构改革已在山西、青海两省多个人口小县完成,主要特点为通过“大部制”改革来降低行政成本和财政负担。湖南、安徽、甘肃、江西、陕西、福建、四川、西藏等地也已相继释放开展人口小县机构改革的信号。

最新的案例又来自陕西。7月22日,延安市黄龙县官方消息透露,黄龙县人口小县机构改革于7月19日全面完成,新组建机构已全部挂牌到位,新组建机构领导班子配备全部到位,涉改革机构职能、人员、编制全部划转到位,干部安排方案落实到位,新组建机构三定方案印发到位。

7月22日,黄龙县机构改革涉改单位揭牌仪式举行。相关负责同志共同为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发展改革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县教育体育局等单位揭牌。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孟伟强调,涉改部门要尽快整合机构职能、理顺工作思路、理清工作重点、明晰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同上级业务部门、其他单位沟通衔接,切实理顺管理体制机制,保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黄龙县位于陕西省中北部、延安市东南缘,区域面积2752平方公里,辖5镇2乡。2023年全县户籍人口46910人,常住人口4.05万人。

7月31日,澎湃新闻试图从当地了解此次改革的细节,多部门工作人员均婉拒了采访。其中,县委编办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接到了要求,“只做不说”。

黄龙县民政局一名工作人员透露,因为黄龙是小县,改革中就把民政局划入到县委社会工作部了,据其了解,延安市只有甘泉县和黄龙县是这么做的。

根据2022年公布的《黄龙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黄龙县人民政府原设置工作部门24 个,分别为县政府办公室、经济发展局、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教育科技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执法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扶贫开发局(后改为乡村振兴局)。

相比之下,目前黄龙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县政府工作部门只列出了16个,分别为政府办、公安局、住建局、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发展改革科技局、自然资源和林业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局。

黄龙县原有的行政审批服务局、民政局、司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城市管理执法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等单位均未再列出。

其中,黄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于7月31日发出公告称,因机构改革,原黄龙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与黄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并办公,原黄龙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办公电话停用,办公电话变更为黄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电话。

黄龙县此次改革的轮廓还可从近期当地人事任免中略知一二。在黄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月24日公布的系列任免通知中:

黄龙县民政局局长由朱宏涛兼任;

黄龙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名副局长转任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龙县经济发展局2名副局长、黄龙县统计局2名副局长转任黄龙县发展改革科技局副局长;

黄龙县医疗保障局2名副局长、黄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名副局长转任黄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黄龙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转任黄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黄龙县教育科技体育局2名副局长转任黄龙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值得一提的是,上世纪90年代,黄龙县曾因财政拮据发起过一次机构改革。

新华网后来报道提到,黄龙县是一个财政自给率只有27%,累计财政赤字2300多万元的困难县,靠举债才能发工资;而与之相对应的却是,全县平均9个农民养一个财政供给人员,这一比例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三倍多。黄龙县自1994年以来,用过许多办法来精简机构,缓解财政压力,曾是全国精简机构先进县。但这个县始终没有走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

当时黄龙县改革的主要做法是:将职能相近的局委合并,比如将科委、体委与文化局合并为科教文体局;对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分3年逐年减少财政供给,直至全部脱钩。通过努力,全县最终撤并了党政事业单位58个,仅县直机关就减少了228个吃财政饭的人员。

然而黄龙县的改革很快失败了。

后来,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竺乾威2023年在论文中回顾道,这种将机构合并的大部制式的改革在解决部门横向的职能重复、运作不畅的同时,增加了与上级部门协调的成本。从组织结构上讲,改革后导致的一个结果就是一个部门要应对好几个上级部门,这种不对应的一个结果就是上下运作的不畅。比如,改革后的黄龙县,“对绝大部分被撤并的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是开会不通知,文件不下发,该给的资金也不再下拨”。

当年黄龙县改革的结果是,为了上下对口,出现了“下级模仿上级,级级模仿中央”的局面。上级有什么机构,下级不管是否需要,无论条件是否具备,毫无例外地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以致基层单位设置了诸多门类齐全、重叠不堪的行政机构和部门,甚至在一些乡村和街道居然也设立了体改办、文明办、政策研究办等机构和部门。在改革差不多五六年之后,财政供给人员比改革前增加了1100多人,不少机构恢复了原貌。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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