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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指定患者去院外药店买药,有无利益勾连得查清

文丨宗和

让患者去指定药店买药,医生这么做合规吗?

据新黄河报道,近日有多名患者反映,在济南某大医院门诊挂号看病后,医生却给开了张手写的单子让他们去医院对面的药店买药。有患者认为医生指定的药店药品价格较贵,由此质疑医院或医生或与药店存在利益关系。

有些药如果医院药房内没有,或没进医保目录,医生让患者去院外药店买药,无可厚非。现在医保推出了双通道政策,患者可以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买药,后者享受和医疗机构同等的报销政策。新闻中的涉事药店叫新特药服务中心,属于济南市医保指定“双通道”用药药店,患者持医生药方前去购药,并不奇怪。

怪就怪在,当记者以患者身份咨询某款药物时,有医生称医院内药房没有这种药,推荐去斜对面的药店拿药。但当记者询问药店具体名称时,医生又表示“医院不让说”。新特药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也称“不便接受采访”。

这就让人纳闷,如果操作合规,为何不让说药店名?药店又有啥不方便接受采访的?

不怪网友们多想,毕竟医生让患者去指定医院买药,从中赚取回扣的案例,过去有过多起。

2017年,湖南经视大调查栏目曝光了汨罗市人民医院和汨罗市中医院,部分医生让患者去指定药店买药,医生和药店再从药商手上拿回扣。有药商透露,他们一般给医生的回扣是30%,给药店的回扣是20%。

有意思的是,就在当年,我国所有公立医院都取消了实施已久的药品加成政策,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也就是说,在医院药房买药,价格不会比外边药店高多了。于是,让患者去指定药店买药,成了部分医院绕开监管、变相加成的一种方式。

鉴于此,多地卫健部门逐步加强对院外市场的监管,比如北京医管局就在2018年明确,医师为患者开具外购药品处方时,不得指定患者去特定的药店、药房或其他医疗机构购买。还有的地方要求医生开具本院药房没有的药品时,注明医院未配备该药品和不使用医院药房疗效相近药品的原因。

从济南的这起案例来看,医生虽未直接告知药店名称,但患者们似乎都知道是哪家药店。涉事药店位于济南市文化西路上,斜对面是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斜后方是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附近还有其它5家药店。但这6家药店中,只有新特药服务中心药店门前,每天都有大量手持某医院开具处方前去买药的人。

更蹊跷的是,这家药店前身叫“爱新卓尔大药房”,由齐鲁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控股,这家公司又由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全资控股。这就很难不让人怀疑,药店与医院存在某种隐秘关系。而且据部分患者描述,这家药店无论是内部格局还是取药方式,都很像医院内部的药房。

医院可以在外边开药店赚钱吗?答案是否定的。2020年国家卫健委下发通知,明确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不得以任何形式开设营利性药店。

综合上述疑问,医生让患者去指定药店买药,总让人感觉背后不是“医院药不全”那么简单。这番操作是不是合规,其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药店和医院到底是什么关系,还需要相关部门认真彻查,以正视听。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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