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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多一度丨女子小区内放生蟑螂,是否涉嫌犯罪?

近日,一段“河北廊坊市一女子在小区放生蟑螂”的视频在网上热传。通过视频可以看到,一名身着黄色T恤的中年女性被拍到在小区花坛中放生活体蟑螂。女子一共带了5个盒子,除了她手中的盒子之外,另外4个盒子已经空了。目前,物业公司已对现场进行了消毒杀菌。警方已介入调查,仍在全力寻找涉事女子。放生蟑螂涉嫌犯罪吗?随意放生可能触犯哪些法律法规?有哪些外来入侵物种要特别注意?一文速览。

视频截图

近年来“奇葩放生”事件频出

“放生”鱼豆腐、矿泉水……近年来,各类放生新闻层出不穷,引发社会关注。

“放生”米面油牛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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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湖南长沙,有网友发视频称两女子将米面油和牛奶倒进湘江放生。对此,湖南株洲市清蓝环保志愿者协会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近年来也有放生酵素、鳄雀鳝等现象,此种行为往往缺乏放生的基本科学常识。

“放生”鱼豆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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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有网友发视频称,广东东莞有两名女子往河里“放生”一大袋鱼豆腐。视频显示,两名女子蹲在河边,一女子将鱼豆腐的包装剪开豁口,另一女子撕开包装并将鱼豆腐倒入河中。对此,东莞市水务局工作人员回应,当地确实有放生和投喂的传统,但东江属于水源保护区,不提倡这种行为,会向环保部门反映,并在之后加强巡查。

“放生”矿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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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有网友在短视频平台称,山东省青岛市崂山水库有一群人将矿泉水洒入水库中,疑似进行“放生”活动,众多网友看得一头雾水。青岛市水务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经询问得知,倾倒矿泉水的原因是“祈福”。经检测未发现水质异常,但也不提倡这种浪费水资源的行为。

放生蟑螂涉嫌犯罪吗?

放生原本是体现慈悲之心。但民间的一些放生行为显得随心所欲,会起到相反的作用。

以放生蟑螂来说,如此放生显然会干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这是要不得的行为。据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一个罪名,叫做“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如果放生者放生的是南方蟑螂,学名“美洲大蠊”,属于入侵物种,这种行为有可能涉嫌犯罪。

已发布的四批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中共包括入侵物种71种,其中昆虫21种。图/兴安林草公众号

我国对这些外来入侵物种重点管理

虽然,“放生蟑螂”事件中的涉事小区物业已进行了消杀,但该行为还是引发了大家对随意放生入侵物种可能带来的生态和法律后果的深切担忧。那么,什么是外来物种?外来入侵物种又是什么?危害有哪些?一起来看↓↓↓

根据《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外来物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天然分布,经自然或人为途径传入的物种,包括该物种所有可能存活和繁殖的部分。

外来入侵物种,是指传入定殖并对生态系统、生境、物种带来威胁或者危害,影响我国生态环境,损害农林牧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的外来物种。

外来入侵物种的危害

破坏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可能抢占当地物种的生存空间,导致本地物种数量减少甚至灭绝,破坏生态平衡。

造成经济损失:外来入侵物种会对农业、林业、渔业等产业造成损失,影响粮食安全和经济发展。

污染水资源:外来入侵物种会改变水体生态系统,引发水资源污染,影响人类用水安全。

减少生物多样性:外来物种入侵会导致当地物种多样性减少,破坏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复原能力。

退化土地:某些外来入侵植物会掠夺土壤养分,导致土地退化,影响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

减少生态服务:生态系统受到外来入侵物种干扰后,可能无法提供足够的生态服务,如水源保护、空气净化等,影响人类生活质量。

传播疾病:某些外来入侵物种可能携带病原体,引发传染病传播,威胁人类健康。比如美洲大蠊,我国常见的室内害虫,生命力、适应力强,是人类许多传染性疾病的重要媒介。

2022年,农业农村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关总署和国家林草局组织制定了《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并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名录》中包含植物、昆虫、植物病原微生物、植物病原线虫、软体动物、鱼类、两栖动物、爬行动物8类共59种(在特定区域内合法养殖的水产物种,不在《名录》管理范围内)。

农业农村部网站截图

你以为“放生”是在行善,其实可能违法

放生本是一种善举,但是请注意,违法违规放生、遗弃,将会面临相关金额的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图/IC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四十条 从境外引进野生动物物种的,应当经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从境外引进列入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名录的野生动物,还应当依法取得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海关凭进口批准文件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办理进境检疫,并依法办理其他海关手续。

从境外引进野生动物物种的,应当采取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其进入野外环境,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将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放生、丢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捕回,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捕回的,由有关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代为捕回或者采取降低影响的措施,所需费用由被责令限期捕回者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六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那么,如果已经养殖了外来物种怎么办?

对于消费者或是居民来讲,如果已经养殖了外来物种,按照法律规定不允许随意在野外去释放和丢弃,因为它会对我们的人身安全和生态环境构成严重破坏。所以如果实在养不起或者不想养了,需要把它送到有关部门或者是去做无害化处理,绝不允许随意到野外去释放或者丢弃。

整合自科普中国、北京市水务局、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北流市人民检察院、重庆海关、郑州市公安局、广州日报、极目新闻、九派新闻等

编辑 艾峥 校对 薛京宁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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