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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警方通报“一小伙在地铁车厢内遭老人殴打”:1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青岛地铁警方通报,8月7日,网传“一小伙在地铁车厢内遭老人殴打”视频,公安机关依法立案调查。

经调查,8月7日7时35分翟某绪(男,69岁,退休职工)自地铁3号线李村站乘车,站立于2号车厢通道处。7时37分和某城(男,23岁,无业)自地铁3号线万年泉路站乘车,站立于2号车厢通道处。期间和某城对周围多名乘客进行言语滋扰,7时42分对翟某绪进行滋扰辱骂。7时44分至7时46分,双方发生肢体冲突,过程中和某城扯破翟某绪上衣,翟某绪击打和某城面部。7时49分,和某城在清江路站下车。8时8分,翟某绪在汇泉广场站下车。

公安机关根据调查情况认定,和某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翟某绪殴打和某城,造成和某城右侧鼻骨粉碎性骨折(经鉴定,伤情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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