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48岁升副部后贪腐21年,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被控受贿8.13亿

界面新闻记者 | 翟瑞民

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

据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消息,2024年8月14日,该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受贿一案。孙志刚被控受贿达8.13亿余元,已当庭认罪悔罪。

孙志刚是二十大后落马的首个省委原书记,曾主导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长达5年时间。

公开简历显示,孙志刚是河南荥阳人,1954年5月出生,1971年2月参加工作,1976年9月入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

孙志刚早年长期在湖北省工作,历任武汉市经委和体改委、计委副主任,汉阳区区长,武汉市副市长,宜昌市市长和市委书记等职。2002年6月,48岁的孙志刚晋升为副部级干部,先后出任湖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4年后,他调任安徽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2010年12月,又获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同时兼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

界面新闻此前报道,在安徽省工作期间,孙志刚因为主抓医改工作,政绩突出。其在安徽主导的医改被普遍称为“安徽模式”。

2013年3月,孙志刚被任命为原国家卫计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2015年10月,孙志刚调任贵州省委副书记、代理省长,次年1月起任贵州省省长,后于2017年7月起,开始担任贵州省委书记,直至2020年11月卸任。此后,孙志刚曾担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3年8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孙志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4年2月5日,孙志刚被开除党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称,孙志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背“两个维护”政治原则,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阳奉阴违,搞“七个有之”,任人唯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在干部考察中搞非组织活动,对抗组织审查。

此外,孙志刚被通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多占住房,在生活保障方面谋求特殊待遇,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违反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子经营活动提供帮助;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股份认购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已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孙志刚作出逮捕决定。其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据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孙志刚的受贿时间贯穿于2002年下半年至2023年8月,主要发生在其担任湖北省委常委、秘书长,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国家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贵州省委书记,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期间。

孙志刚被指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推进项目、认购股份、承揽工程、房地产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8.13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孙志刚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孙志刚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孙志刚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值得注意的是,孙志刚当年进入贵州省工作后,曾与贵州另一个落马“老虎”李再勇共事数年。就在其受审前一天,李再勇已因受贿超4.32亿元被判死缓。

2015年10月,孙志刚主政贵州之后曾公开表态,“深感这是中央的高度信任,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他说,“从今以后,我作为贵州人民的一员,一定全身心地融入贵州、服务贵州、奉献贵州。”而据《廉政瞭望》杂志旗下“官察室”发文介绍,孙志刚主政贵州的2015年到2020年,是贵州省地方债膨胀最快的时期。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阅读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