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国家卫健委:将对授予护士处方权工作的必要性进行充分论证

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8月20日发布的《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870号建议的答复》,公布了国家卫健委答复全国人大代表所提《关于制定相关法律规定赋予专科护士处方权的建议》的相关内容。

国家卫健委在答复中介绍,护理工作是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护士队伍是卫生健康战线上一支重要力量,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委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护士队伍建设和护理工作发展,指导各地贯彻实施《护士条例》,出台《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临床护理实践指南》等政策文件,从法制层面规范护理工作。连续印发“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时期护理事业发展规划,将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作为重点任务。通过开展护士岗位培训、持续改革推动、启动改善护理服务专项工作等措施,持续推动护士队伍建设和护理工作发展。目前全国注册护士数量以平均8%的幅度逐年增加,每年约有30万的新生力量进入到护士队伍,全国注册护士总量超过563万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4人,护士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高,服务能力明显提升。通过实施护士岗位管理,打破身份管理转为岗位管理,薪酬分配、奖励晋升等向临床一线护理岗位倾斜,推动编制内外护士同岗同薪同待遇,有效调动护士积极性。通过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老年护理和居家医疗服务,护理服务内涵外延不断丰富,模式不断创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共计3000余个医疗机构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7类60余项医疗护理服务项目,更加贴近社会和群众需求。

国家卫健委在上述答复中指出,2008年国务院公布实施《护士条例》,2020年对该条例进行修订。《护士条例》明确了护士的权利、义务及执业规则,以及医疗机构在保证护士人力配置、维护护士合法权益、加强护理管理方面的职责,对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保障医疗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授予护士处方权尚缺乏法律法规依据。护士按照工作职责可以为患者提供饮食、运动、疾病健康教育等方面的指导。

关于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国家卫健委在上述答复中指出,“针对您提出的授予护士处方权的建议,我委将适时开展专题研究,对国内外情况进行研究梳理。结合我国国情,对授予护士处方权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行充分论证,包括职责定位、执业形式、相关培训、服务内涵等内容进行系统研究,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适时修订相关法规,制定完善相关政策。”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