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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胡歌商家公开致歉 已因此案被强执20万元

搜狐娱乐讯 9月6日,据天眼查显示,法院刊登三家公司因侵权向胡歌致歉的声明。声明显示,三家公司未经胡歌授权,擅自于2022年1月起至2024年8月期间,为宣传、销售产品,在产品外包装、宣传图片及包装袋均侵权使用了胡歌的肖像和姓名。

上述公司对于侵权行为表示诚挚道歉,已将全部侵权含有胡歌肖像和姓名的产品、物料全部下架、销毁。据悉,今年8月,上述三家公司已因此案被强制执行20万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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