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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店家被嘲讽后往售卖食品中注射鼠药,律师:或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

极目新闻记者 李迎

9月29日,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发布通报称,辖区内某村一副食店经营者王某某,案发前在集市购买鼠药后,多次使用注射器注入自家经营副食店内个别食品。涉案有毒食品已全部追缴封存,中毒人员经医治均无大碍。律师称,该行为或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

警方通报

据通报称,9月11日,该区110接报一起一居民食物中毒警情,经检验鉴定,其血液中含有鼠药成分。经查,该辖区某村一副食店经营者王某某,案发前在集市购买鼠药后,多次使用注射器注入自家经营副食店内个别食品。

办案民警在王某某住处查获作案工具注射器及剩余的鼠药。经审讯,王某某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称其因年龄较大一直单身,经常被本村村民轻视、嘲讽,遂心生不满,实施了上述犯罪行为。

此前据媒体报道,天津有消费者食用了一款辣条产品后出现鼻孔流血症状,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且检出该产品含有老鼠药成分,要求各地对该产品进行排查。

有IP为天津的网友透露,事发地点在与其邻近的天津市蓟州区某镇某村,该网友对记者表示“有人吐血加住院”,也有网友表示“涉事超市老板被抓”。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称,该行为或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林小明称,根据《刑法》规定,投放危险物质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案中,嫌疑人故意将老鼠药注射进食物并出售给不确定的村民,其行为符合“将危险物质投放于供不特定人饮食的食品或饮料中”的情形,因此嫌疑人或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若未达到法律规定的严重后果和重大损失,嫌疑人则可能被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王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涉案有毒食品已全部追缴封存,中毒人员经医治均无大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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