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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择期宣判:求生欲强,否定不利指控|封面深镜

封面新闻记者 林珏瑶 贵阳摄影报道

10月11日10时,“人贩子”余华英拐卖妇女、儿童罪案,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经过约7个小时的审理,审判长宣布择期宣判。

重审开庭前,余华英已被判处死刑。

2023年9月18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24年1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原判漏罪等为由,裁定发回重审。

5岁时,被余华英拐卖到河北邯郸的受害人杨妞花在参加完庭审后回忆,余华英在法庭上“态度恶劣、冷漠。”

当法庭提到杨妞花一家因为孩子被拐家破人亡时,她看到“余华英若无其事地抠手指头,并且否认在拐卖的过程中曾打骂杨妞花,被问及是否有其他犯罪事实时,余华英矢口否认。”

庭审现场 来源: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据介绍,到了最后陈述环节,余华英的表现与前三次参加庭审截然不同。她不再向受害者家属道歉,而是向法庭请求给她一次改正的机会。

杨妞花及多位旁听人员告诉封面新闻记者,法庭上,检方给出的量刑建议仍是死刑。

庭审焦点:

是否还有其他拐卖儿童行为

据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在今天的庭审中,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余华英为谋取非法利益,自1993年至2003年期间伙同龚某某(已故)、王某某(另案处理),在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儿童进行拐卖,余华英共拐卖17名儿童。公诉机关提请以拐卖儿童罪追究余华英的刑事责任。

相比于此前贵阳中院在一审时查明的11名被拐儿童,在本次重审中,余华英被指控拐卖儿童数量新增了6名。

杨妞花的代理律师王文广介绍,庭审上,余华英承认了前述犯罪事实。在被问及还有没有拐卖过其他儿童时,其称没有。“我们已经无法相信她了。她多次说没有,但当她说了之后,我们又查出新的犯罪事实。”

杨妞花及多位旁听人员告诉封面新闻记者,法庭上,检方给出的量刑建议依然是死刑。

被判处死刑后又有罪行被发现,余华英是否会面临更严重的刑罚?

王文律师分析,一审对余华英判处死刑已经是顶格处罚。针对部分网友称“建议判处余华英死刑立即执行”的说法,法律上并没有“死刑立即执行”这个字眼。“这可能是一般普通老百姓希望看到刑罚能尽快执行。我们所有的死刑结果,最终是要报到最高院的复核的。”他解释。

律师:

余华英“求生欲强烈”

据介绍,在这次庭审中,余华英展现出比以往更强烈的求生欲。

王文广律师回忆,在对待证据的态度上,余华英“求生”的欲望表现得尤为明显。对于有利于她的证据,她记得非常清楚,而对于那些不利的证据,则用一句“我不记得了”作为回应。

特别是在被问及在云南、贵州拐卖多名儿童到河北邯郸的过程中是否对孩子进行打骂、喂食不明物,以及在拐卖杨妞花之后有没有打过她等行为时,“余华英坚决予以否认。”

在王文广看来,余华英在庭审上否认了部分犯罪事实,企图将责任推诿到丈夫以及已故的同犯身上,这种行为无疑对在场旁听的被拐儿童家长造成二次伤害。这也再次印证了余华英的主观恶意很深。至今为止,余华英仍未展现出真正的反省态度,对自己犯下的罪行也缺乏正确的认识。

而到了法庭最后陈述环节,余华英的举动与前三次参加庭审不同。

杨妞花走出法庭接受采访 林珏瑶 摄

据杨妞花回忆,在这一环节,余华英不再向寻亲家长道歉,而是向法庭争取获得原谅。“余华英直接站起来说,我知道我做的事是有罪,我罪有应得,但我希望法律能给我一次改正的机会,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她说。

10月11日17时许,经过7个多小时的审理,审判长宣布择期宣判。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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